本报讯(记者陶盼通讯员张家国)偷来摆阔的金表,不过是假货。但即使水货不值钱,仍要为入室盗窃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昨悉,涉嫌盗窃的黄某被江汉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1日晚6点50分,江汉公安分局姑嫂树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长港路一小区居民回到家中,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家中存放的金耳环、金手镯、金项链、金表等数十件物品被洗劫一空。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金饰不过是仿真赝品,加起来的价值也不过千元。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一名40多岁的男子带着一名20出头的男子在小区门口徘徊良久,然后进入遭窃楼栋,虽然出来时,两人双手空空,但是40多岁男子胸前鼓鼓,随后两人骑着电动车离去。
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两人逃至百步亭建设新村附近消失。民警深入走访,终于在一处私房门口找到两人骑行逃跑时驾驶的电动车,民警拿出疑犯的录像截图给户主看,户主一眼认出,其中40多岁的男子曾租住在3楼,姓黄,是硚口人,根据户主提供的男子姓名等信息,民警很快查到男子准确身份,并于前天将其抓获。
归案后的黄某拒不配合警方调查,始终不开口交代作案经过。民警看他只穿了一件外套,衣衫单薄,于是花300元钱为其购置了一件棉衣和一双棉鞋。面对民警的关心,黄某终于开口认罪。据其交代,他曾因盗窃入狱4次,看当日偷走的金表很阔气,他将其留了下来,准备自己佩戴充面子,根本未发现其实金表不过是水货。
此外,他还交代,日前他还在复兴村附近一小区入室盗窃,偷得1万多元财物。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民警在鄂州一网吧抓到了他的同伙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