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贺斌田晓玲记者胡义华实习生付铠越)日前,江夏区李某菊等6位受聘女员工,劳动监察部的帮助下,终于讨回了4.4万元补偿金。
李某菊等6人受聘江夏某物业管理公司,有的已工作8年之久,多被派往银行做保洁。该物业公司没有给她们缴纳社保,现在公司要辞退她们,却没有任何补偿。
接到投诉后,江夏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约谈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明确指出这是违法行为。
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该物业公司最后终于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愿意赔偿李某菊等人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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