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过度医疗的前提是分类
2016-12-14 12:09:00 来源:武汉晚报

罗志华

医生需要数据来确诊,因此有时医生会采取全面检查的手段,其中哪些检查是正确诊断所必需的、哪些是多余的,都是由医生根据自己的经验而定的。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黄洁夫近日在媒体公开表示,在美国,40%的医疗是无效的,而在我国,过度医疗现象也已非常突出。

导致过度医疗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客观上,囿于医疗技术局限,有时医生不得不通过“撒大网拉小鱼”的方式来确诊,有时还得通过试验性诊断来验证诊断。这类过度医疗很难避免,只能通过促进诊疗技术成熟、实施精准医疗等方式来减少。

主观原因导致的过度医疗也可以分为几类,最常见的是医生靠此规避风险。医生出现漏诊漏治后,极容易招惹麻烦。过度医疗能够减少漏诊漏治,而且患者很少因此追究医生的责任。应对这一现象,短期需通过普及医疗责任险等方式来降低医生的执业风险,长期则需进一步促进医患互信。

另一个主观原因,是借此增加收入。这一点不难理解,但最难治理。因为医生有专业优势,他们可以将过度医疗隐藏在合理医疗当中,很难被外人识破,也很容易变成技术性争议。

按理说,医保部门有责任审核每笔医疗开支。但医保审核员的专业性往往不足,且对照收费账目来审核,缺乏对病情的深入了解,没有前后连贯地理解诊疗过程,很难对医生提出质疑。因此,治理这类过度医疗,审核员需要深入到医疗细节中去发现蛛丝马迹。

分类治理的前提是做好分类。医生为何选择某项检查或治疗?上级医生对此有何看法?尤其对抗生素及大型检查的运用,必须进行及时而透彻的分析。只有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又具备务实的作风,才有望发现并分类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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