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陈钒段晨晨齐阳)昨从新洲区纪委获悉,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46岁的张某某是新洲区某单位办公室科长,负责财务、后勤及其他综合性工作。
办案人员介绍,2012年10月至2014年年初,张某某按照该处原处长雷某某(另案处理)的安排,先后6次将上级拨付的多笔专项资金或结余款截留代管。张某某在没有履行正常财务手续的情况下,按照雷某某安排或口头同意,将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单位各项“支出”,包括违规接待费、员工及班子成员补贴等。此后3次接受会计董某某转来的代管资金,并全部支付了员工补助、春节慰问费、往来单位费用等。张某某还接受企业吃请,3次收受红包共计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