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台湾二二八事件研究综述
2015-03-02 13:47:09 来源:燕南园爱思想

专题|台湾二二八事件研究综述

2015-03-01 杜继东 燕南园爱思想 燕南园爱思想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是战后台湾发生的最严重的一次政治事件,不仅在当时引起岛内外舆论和各党各派的广泛关注,而且对此后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及国家认同等诸多方面均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二二八事件是了解和认知1949年以后台湾历史的关键因素之一。它给台湾人心灵上造成的创伤至今尚未被完全抚平,因它而出现的台/独意识和台/独运动仍在冲击着海峡两岸关系及祖国统一大业。50多年来,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解释经历了极其曲折的发展历程,台湾当局(包括国民党和民进党)、中共、台/独分子、受害者、加害者和学术界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事件进行各种各样的解读与定性,而且,这些解读与定性又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形势的变化而有所更易,这就使得事件具有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典型意义。本文主要概述海内外学人从学术层面对二二八事件进行的考察与分析,以求全面介绍和总结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为今后进一步开展二二八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简要回顾

对于二二八事件的解释与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是1947年事件发生到20世纪50年代初,二是1987年至今。由于篇幅所限,此处只做一简要回顾。

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之后,岛内外舆论一片哗然,报刊杂志纷纷发表文章分析事件的原因,描述事件的过程,研判事件的性质。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及有关部门则编辑出版相关书籍,向外界公布所谓的"真相",尽力推脱责任,诿过于人。流亡大陆或香港的部分事件参与者也撰文着书,记录亲历亲见亲闻之事,以反驳国民党当局的污蔑与诋毁,并对事件的起因和性质做出自己的解释。此一时期的着述多以记录事实为主,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成果不是很多,后之学人多将其当作资料来使用。

二二八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曾于1947年3月8日在延安通过广播电台发表《台湾自治运动》,把它称为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统治的自治运动。此后,中共官方对二二八事件的解释大体不出这个范围,但在不同时期也随形势的变化而有一定的变化。陈芳明认为,中共的解释可分为5个时期:(1)1947-1949年,革命史观时期;(2)1950-1957年,反美史观时期;(3)1958-1966年,新民主主义史观时期;(4)1966-1979年,文革史观时期;(5)1980年至今,和平共存史观时期。1987年以前大陆学者对二二八事件的看法受中共官方观点影响颇大,鲜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也不多。1987年二二八事件40周年以后,大陆学者对二二八事件倾注了不少心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加上学术环境的日益宽松,学者们的观点也趋于多元化。

不过,二二八研究的主场地还是在台湾。1949年败逃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维护自身统治,于1950年5月23日宣布二二八事件全部结案,从此全面封存历史资料,封锁历史真相,把二二八事件当成台湾的第一号禁忌,禁止任何人谈论。20世纪50-80年代初,台湾几乎没有人敢提二二八事件,遑论进行学术研究了。

但是,岛外的台湾人不会忘记二二八的悲情。1960年2月,流亡日本的王育德与东京大学留学生黄昭堂、廖建龙等6人创办《台湾青年》双月刊,宣传台/独理念。1961年2月,《台湾青年》创刊周年,首度推出"二二八特辑",公开二二八被杀及被捕的部分台湾精英名单,还发表了二二八日志,及王育德等人的回忆文章,"对当时海外台湾人和留学生的思想",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

1970年4月,杨逸舟以日文出版《蒋介石与台湾:以二二八民变为中心》(东京,三一书房)。1975年3月1日,旅美台胞在纽约举行"二?二八起义纪念大会"。同年,韦名编辑出版了《台湾的二二八事件》(香港,七十年代杂志社)。1980年,张富美发表二二八事件受害者林茂生的传记《青山碧海共长存》(台北《亚洲人》1980年12月号)。1981年,叶芸芸发表《二二八事变中的王添灯》(美国加州《台湾思潮》第2期,1981年7月)。1983年夏,叶芸芸主办的《台湾与世界》杂志在美国纽约出版,从第3期开始注意二二八史料的整理工作,并成立"台湾二?二八事变研究中心"。

岛外关于二二八事件的着述流传岛内,在台湾产生一定影响,一些台湾青年开始关注此一敏感问题。1983年,台湾"国安局"为回应海外台湾人对二二八事件的批评,筹建"拂尘专案",搜集台湾内部资料,包括警备总部、情报局、调查局等部门的资料,由苏僧、郭建成合着成《拂去历史明镜中的尘埃》,于1986年由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南华文化事业公司出版。

在台湾学术界最早尝试突破当局禁忌者是李筱峰。他于1985年写成硕士毕业论文《台湾战后初期的民意代表》(1986年2月年由自立晚报出版社出版)。他在序言中说:"感谢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着作及出版之自由。'使我大胆地研究起'敏感的'现代史,尤其是台湾现代史。"李的论文虽称不上十分成熟的二二八学术研究,但却是打破坚冰的先遣队。他在研究战后初期民意代表的大前提下,介绍了二二八事件中10位死亡及30位遭逮捕或通缉的民意代表的生平事迹,巧妙地打破了二二八的禁忌。

1987年是一个转折年代。

1987年2月13日,为纪念二二八事件40周年,陈永兴、李胜雄、郑南榕等发起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组织人走上街头,祭悼亡灵。2月27日,许倬云发表文章,就二二八事件提出5项建议:(1)当局向台胞道歉;(2)追查二二八事件的责任;(3)对于含冤负屈者,予以平反;(4)释放因为"台湾情结"而抵押的人犯;(5)当局要求海外主张暴力的人士公开声明放弃暴力主张,允许发表声明者返台。

2月28日,由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全美台湾同乡会、北加州台湾同乡联合会和《台湾文化》双月刊共同主办的"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纪念学术讨论会",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的南湾举行,与会的专家学者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广泛探讨二二八事件的背景及影响。

7月,台湾"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出版《走出二二八的阴影》(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专辑)。书甫一出版,即遭台湾当局查禁。

尽管如此,二二八在台湾已不再是令闻者色变的最大禁忌,许多长期保持沉默的人士,无数对政治感到冷漠的知识分子,都纷纷跨出自我设定的禁区,重新面对历史和现实。二二八事件在台湾正式浮出水面,冰山开始溶化了。

1989年8月19日,嘉义市公园立起了全台湾第一座二二八事件纪念碑,民间要求当局为二二八事件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涨。

1991年1月17日,台湾当局顺应时代要求,成立"行政院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以处理该事件的相关善后问题。同时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负责撰写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以备当局参考。

1992年2月,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如期公布,内容主要是叙述事件的背景、爆发、经过,以及政府的因应、事件的平复、伤亡与受害及当时的救恤情况。

1992年2月28日,二二八纪念活动在台北音乐厅举行,先由曾道雄以莫扎特的安魂曲来慰灵,悼念死难者。李登辉出席致词,这是台湾45年来"第一次朝野一体以公义与爱的精神,用美丽音乐来纪念二二八事件"。

1995年2月28日,二二八纪念碑于台北二二八纪念和平公园落成,李登辉代表当局向受难者及其家属道歉。4月7日,台湾"立法院"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10月7日生效。"行政院"于1995年12月18日成立"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负责受难者赔偿抚恤事宜。基金会成立后即开始运作,先由受难者本人或遗属提出申请,由基金会进行审核,如系事实,即按照补偿金核发标准视情况给予数额不等的补偿。

随着台湾当局态度的改变,台湾省学术界关于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渐趋高潮,学术论着纷纷问世,学术讨论会接连召开,大部头的资料集相继出版,档案材料深度发掘,口述史资料卷帙浩繁,一时成为引人注目的显学。至于观点则更是见仁见智,呈百家争鸣之势。

下文拟打破时间和地域的界限,以台湾学术界为中心,对海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介绍和总结。因文献浩繁,且多出版于台湾,搜求不易,加上个人识力有限,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请方家不吝指正。

二、观点举要

(一) 关于事件的起因

二二八事件的直接导因虽较为简单,但背景因素却极其复杂,不仅国民党、中共和其他各方看法歧异,学者们也因秉持的政治立场和现实关怀不同而观点杂陈。总体上看,学者们大多认为事件的发生与台湾当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面临的深刻危机大有关系,既有远因的铺垫,又有近因的爆燃;既有客观因素的厚积薄发,又有人为因素的推波助澜;既有当局措置失当之弊,又有民众失望愤懑之误。但在具体表述上,学者们则各有侧重,仍体现了政治立场和价值观念的分野。

1, 共产党的煽动

此说源于事件发生后陈仪、蒋介石和白崇禧的解释,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国民党官方的主流说法,在社会上流布甚广,在学术界也有人应和。另外,中共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曾主动宣称领导了二二八事件,更授台湾当局以口实。

有论者认为,"中共利用台共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利用'二二八事件'",试图以其初期组织的有限人力,加入暴乱行列",以便"坐享其成"。

刘胜骥指出,战后台共成员纷纷组织或加入台湾政治建设协会、台湾地方自治同盟、台湾民众协会、人民协会、台湾文化协进会等,"领导了反陈仪政府的统一战线"。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为台共、中共所渗透,甚至其总会、台北市分会、台中市分会也为共党及其同路人所把持,"事实上,中共、台共不但参与二二八事件,而且扮演了领导角色"。事件在台湾各地形成燎之势,其"宣传者和组织者,除了共党分子外,不作第二人设想"。

庄祖鲲认为,"事件的远因,从政治方面来看,当时共产左倾思想弥漫全中国,在台湾的台共分子战后都被日本军方释放,正积极展开活动,而大陆来台的人士中也不乏共党分子,因此在短短几年间,共党分子已在台湾党政军各界以至工农学生中间,布下了天罗地网,随时等候时机配合大陆局势准备掀起动乱。"

斐可权则认为,缉烟事件"在群众心里盲目发展之下,很快就被台共所操纵利用,由仇打屠杀外省同胞的盲目行动,变质而为阴谋叛乱夺取地方政权的张本。"

但是,也有学者对此说持保留甚至反对态度。

陈仪深虽然"不认为二二八事件与共产党人毫无瓜葛",但认为他们介入事件的方式、时机、程度、结果"都不足以承担'策动、主持'二二八事件的罪责或荣耀",他们"当时在台基础薄弱",故所起的作用有限。把事件"初期暴动的原因,说成是共产党的策动,是没有根据的"。

詹彩凤考察了台湾光复后中共对台工作、台共的活动及中共、台共在政界、新闻界的影响力等问题后指出,中共和台共在事件中虽然发挥过一些影响,但不能估计过高,夸大其作用,而应持"更多保留的态度"。

还有论者谓,"几乎没有证据指出,共党活动需对这次的都市暴动负大部责任";"造成事变的主要紧张形势与客观环境与偶发性的共产党活动没有太多的关系"。

赖泽涵则直指共产党挑起事变之说"大谬不然",因为"台湾自光复到政府官员来台接收中间有一、二个月权力真空,若有共党,岂不利用机会夺取台湾省,何待民国卅六年?"

2,政治腐败,经济危机

张旭成从3个方面分析事件的背景:(1)殖民地统治的延续,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制度与日据时期的总督制同样专制;(2)专卖、掠夺以及与民争利的经济体制与政策;(3)贪污、腐败和无能的政府。

姚礼明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事件的起因:第一是政治上的失误,这首先表现在人事上,即台省籍人士和外省籍人士待遇不平等,而外省籍人士的腐败给台湾同胞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第二是经济上的失策,造成整个台湾经济呈现一片萧条凄凉景象;第三是文化上的差异所产生的心理隔阂,使得台湾同胞有理由觉得幻灭,甚至有一种被出卖了的感觉。

事件参与者吴克泰指出,事件"完全是被国民党的恶政激发起来的,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动员这么多的群众。国民党说这是'奸党和少数野心份子有计划、有组织地煽动起来的',完全是为了镇压制造借口。"台湾"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认为,事件是"光复后累积的一股强烈的民怨引发出来的"。孙彩霞在肯定陈仪治台成绩的同时也指出,陈仪"治台措施的种种弊端,招致民怨深积",引发了二二八起义。

陈晓清总结了陈仪治台的种种弊端:(1)台币地位动摇;(2)工矿企业振兴困难,失业人数剧增;(3)各业统制,官吏贪污成风;(4)米粮外溢,走私盛行,粮食恐慌。他指出,事件的爆发是南京国民政府压迫剥削台湾人民的结果,也是陈仪治台无方的结果。

李祖基认为,事件的主要起因是"光复初期台湾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具体表现为:(1)高度的经济统制政策扼杀了生机,导致生产萎缩,民怨沸腾;(2)国民党政府的搜括、掠夺,官员贪污成风引起民众强烈不满;(3)失业问题严重;(4)物价飞涨,米荒严重,民不聊生。

陈正卿认为, 国民党当局于接收台湾后对台湾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导致四大经济矛盾,使得二二八事件成为必然:(1)战后台湾、大陆两种不同经济体制的矛盾;(2)国民党政府高度经济统制政策与台湾民间资本要求复苏发展的矛盾;(3)国民党台湾政权日益膨胀的财政支出与省内生产锐减、物质匮乏的矛盾;(4)国民党政府转移法币危机与台湾人民要求维持台币币值的矛盾。

翁嘉禧亦强调事件前台湾的经济因素,认为较为严重的经济问题与政府措施有如下6项:(1)日产处理不当;(2)台湾严厉统制的弊端;(3)台币与法币兑换不公平;(4)粮食危机;(5)通货膨胀恶化的困扰;(6)税制不合理。马起华更是把经济原因当作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原因",其他原因都只是"助成原因"。

3,文化冲突

有学者从台湾人自主性立场看问题,认为二二八是两个族群文化冲突的结果。

李筱峰强调文化差异因素,认为事件 "是体质与中国社会迥异的台湾"在回归祖国后"所造成的社会文化的冲突与摩擦所致"。他还说:"从文化的意义看,二二八事件是战后来自大陆的族群与本地的族群之间文化摩擦与冲突的总爆发",是台湾光复后两岸统一的"后遗症",而"引起这个后遗症的主要症结,在于当时海峡两岸社会的生活水平及观点价值差距太大,体质不同,彼此隔阂太深而适应不良"。许雪姬亦认为,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台海两岸隔绝太久,双方意识形态相差太远,而主政当局并未完全洞悉此点,而做有效的施政所致。"

陈仪深也认为,文化差距是造成二二八暴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4,派系斗争

陈明通从派系斗争的角度考察陈仪治台之失败,认为"国民党中央、行政长官公署及本土社会三个层次的派系腐化和斗争,是陈仪无法落实他的战后复兴工作,并导致二二八事变发生的主要原因"。"陈仪治台失败,绝对不是陈仪单纯的个人问题,而是整个国民党统治体制的问题",而这种脆弱体制的具体表现就是派系斗争与派系主义。

5,日本治台的遗毒

此说亦源于陈仪、白崇禧等人,虽然为大多数学人所不取,但也有人受其影响。如徐百川就认为,在部分台湾人中存在的"亲日反华的皇民意识",也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在日本统治时代所成长的台湾人,尤其是受过日本教育的人,从启蒙起就接受亲日反华的奴化教育,再加上皇民化的脱胎换骨,亲日反华的意识在许多台湾青年中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的。"皇民意识"一直潜存在皇民化台湾人的心中,由于不满国民党的统治,以至于余毒未消,自觉或不自觉地浮到表面而已。二二八事件所以发生得既速且烈,皇民化的台湾人在当中起的激化矛盾,升高抗争的作用,是难辞其咎的。"

有学者虽然不同意日本文化"遗毒"说,但亦认为,"台湾人在日本统治下的经历,导致许多台湾人在想法上与世界观的意识上,和一般日本人的想法十分类似,而和一九四五年以后来台的外省人所持的世界观互相冲突。"

6,心理因素

研究精神医学的林宗义从心理层面对二二八事件的起因加以解释。他指出,国民党对台湾人抱有特殊的偏见,觉得台湾人有四原罪:台湾人与南洋人一样,在家乡无法谋生或犯罪者,才流浪海外,理应低大陆人一等,此为一原罪;台湾人让大陆人最为痛恨的日本人管,此为二原罪;日本人利用台湾流氓到中国大陆欺负大陆人,此为三原罪;台湾人有此三原罪,居然比大陆人过得更好,受教育更好,此为四原罪。有了这种心理定式,"武力镇压"就成为台湾当局的"心态",导致其"态度从开始一直都是武力镇压",而台湾人民"只求保生"的消极心态,"反而增长政府凶恶、镇压、威吓的姿态"。

7,社会期望理论

萧圣铁利用政治暴动理论中的社会期望理论(socialexpectation theory)考察二二八事件的经济与文化背景,探究事件的深层原因。社会期望理论认为,当社会福利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持续提高,继而因某种原因急转直下,使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遭受挫折时,可能形成攻击和忿恨的情绪,从而引发社会暴动。萧氏指出,日据时代后期的工业化、皇民化和南进化运动,使台湾人的生活水平、教育水平、文化素养等得到很大提高,但他们仍然受到日本人的歧视,被当作二流国民看待。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给台湾人,尤其是台湾的知识分子带来很大希望,以为从此可以消除歧视,过上更好的生活。然而,在台湾长官公署的统治下,政治腐败、经济凋敝、通货膨胀、失业增加、政治和文化歧视等种种弊端丛生,使台湾的社会成就指数(经济成就指数和教育文化指数的平均数)急转直下,从而导致台湾的社会期望指数与社会成就指数之间形成巨大反差,二二八事件由此变得不可避免。

(二)关于事件的起止日期和阶段划分

二二八事件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对事件的起止日期和阶段划分,人们的看法却不尽相同。当时的国民党官方所指称的二二八事件,起自1947年2月27日(缉私人员闯祸),止于3月12日(当局宣告台湾平定),共14日天。

刘胜骥把事件视为暴乱,认为事件起于2月27日,止于3月10日。

有学者分把事件分为3个阶段:(1)2月27日-3月5日,反政府分子采取攻击性的暴烈行动,占据城市,向有关当局提出各项要求;(2)3月5日-3月8日,政府政策由妥协趋于强硬,决定不计代价镇压暴动;(3)3月8日-3月15日,以实际行动执行强硬路线,"国民党镇暴部队登陆台湾",加上台湾原有的军警力量,"轻而易举地,毫不容情地就把暴乱敉平了"。

陈仪深虽然也把事件分3个阶段,但与上述划分法有所不同:(1)2月27日-2月28日,暴动发生并蔓延;(2)3月1日-3月7日,处理委员会积极进行政治交涉,提出政治改革要求,陈仪政府一面妥协让步,一面向南京政府求援;(3)3月8日-5月16日,刘雨卿的第二十一军(原整编第二十一师)登陆台湾,展开恐怖镇压屠杀,至5月16日魏道明接替陈仪主掌台湾,解除戒严。

李乔则认为,事件起于2月27日,止于5月31日,"理由是六月后已少有处理二二八的有关事务的报章报道了。"

对于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吴密察做了这样的分析:官方将事件局限于2月27日傍晚到3月12日,"显然在强调这段时间里蜂起的台湾人'聚众施暴'",而民间将事件往上追溯,着重在说明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其中的主题当然在数说行政长官公署的失政和台湾人累积的不满",而往下延到5月份,是因为国民党军警对台湾人的杀戮和逮捕,"要到三月九日才开始"。

美国学者马孟若把二二八事件放在更长的历史时段内进行观察。他把事件分为5个阶段:(1)1945年10月-1946年5月,台湾人民的不满业已浮现,但对陈仪政府仍抱有期待;(2)1946年5月-1947年2月27日,紧张气氛持续升高,台湾人民的怨怼情绪渐趋强烈,与外省人的关系日益紧张;(3)2月28日-3月10日,台湾各大城市爆发暴力事件,国民党由大陆派来的军队开始镇压行动;(4)3月11日-5月5日,厉行镇压,恐怖统治;(5)5月15日-1949年底,台湾人民的愤懑或被平息,或被外省人政权所解决。

(三)关于"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

1947年3月2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简称"处委会")成立,3月10日被陈仪解散,存在仅9天时间。

台湾当局对处委会持完全否定态度,甚至斥之为非法团体。

有学者虽不赞同将处委会称为非法团体,但亦认为,处委会"原系为了处理事件之善后而生,但旋即演变成一个要求政治改革的团体","它显然有意乘着整个民变的态势,藉机向统治当局提出具体的政治改革要求"。

3月6日,处委会提出处理大纲32条(后增加为42条),被国民党官方指控为野心分子"迹近反叛中央"的要求,后之学人对处委会此举也有提出批评者。如黄富三指出,"处委会的所做所为固有崇高理想与反映民意的一面,但也有因受到渗透、分化及运作,因而失控乃至堕入陷阱的一面"。"处委会或主动或被诱引,不断地升高其政治目标,终于引起国民政府之强力镇压"。"处委会以地方高度自治为主轴的政治要求完全抵触中国自古至今中央集权统治模式与国府的政治理念,武力镇压几乎是必然的结局"。

陈芳明则从台湾自治运动发展史的角度辨析上述判断之误。他对日据时期的自治运动、太平洋战争期间的自治主义、战后初期的自治观念进行考察后指出,"处委会"的政治诉求,与台湾固有的自治传统是一脉相承的,"台湾人发起的自治运动,最主要是把台湾社会当作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并且根据台湾人的要求提出具体的政治主张","透过和平改革的手段,达到自治的目的",是台湾自治运动的主调,处委会的要求正反映了台湾人"这种自治的愿望"。

有人认为,处委会自始即被陈仪玩于掌股之中,陈仪深不同意此种看法,认为在讨论处委会的政治立场和角色定位时,虽然应以台北处委会为主要对象,但"不能忘记尚有分布各地且名称不一的'处委会'",这些组织的"陆续成立,主要亦是顺着既有的社会阶层结构,由当地的民代士绅为主自动组成"。仅以台北处委会来认知处委会是不妥当的。

(四)关于死伤人数

二二八事件之死伤人数也是有关各方及学术界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一个问题,从数百人到十几万人,差数非常之大,且至今聚讼纷纭,难有定论。有学者曾列表加以统计,从中可看出此问题的复杂性。

各界对二二八事件死伤人数之统计

作者/资料/事件中死伤人数

白崇禧/《白崇禧报告书》/1860人

杨亮功、何汉文/《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2012人

《纽约时报》/"1947年3月14日南京专电"/2200人

苏僧、郭建成/《拂去历史明镜中的尘埃》/2600余人

王 康/《二二八事变亲历记》/2000-3000人

台湾警备司令部/《台湾二二八事变记事》/3200人

保安司令部/《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6300人

《纽约时报》/"1947年3月22日专电"/10000人

苏 新/ 《愤怒的台湾》/不下10000人

何汉文/《台湾二二八事件见闻纪略》/10000人以上

李 乔/《台湾二二八事件研究之片断》/18000人左右

台湾旅沪六团体/《关于二二八事件报告书》/30000人以上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18000-28000人

钟逸人/《辛酸六十年》/20000多人

彭明敏/《自由的滋味》/20000多人

G.H.Kerr/《被出卖的台湾》/20000多人

王芸生/《台湾史话》/ 30000-40000人

辜宽敏/《台湾青年》/50000人

王育德/《苦闷的台湾》/1万至数万之间

史 明/《台湾人四百年史》/十几万人

韦名编/《台湾二二八事件》/20000人以上

林木顺/《台湾二月革命》/不下10000人

林启旭/《台湾二二八事件综合研究》/不下50000人

王建生、陈婉真、陈涌泉/《1947台湾二二八革命》/20000人左右

赖泽涵、马若孟、魏萼/《悲剧性的开端:台湾二二八事件》/低于10000人

周青/《二二八事变:起因、原型、本质和影响》/10000至30000人

R.H.Myers/《二二八事件--怨怼、社会紧张与社会暴力》/6000人

《朝日新闻》/《调查研究室之报告》/1万至数万人

张 琴/《台湾真相》/17000至18000人

除上述外,还有一些关于死难人数的说法和判断。事件平息不久,国防部史政局列出一份"击毙俘获以及自新之暴徒统计表",总计击毙43人,俘获585人,自新3022人。

台湾省警备总部公告的全省伤亡军民人数为:死亡408人,受伤2131人,失踪72人。这些数字显然严重违背事实,为后世所弃而不用。

据蒋渭川担任民政厅长时做的调查,二二八时台人遇害者约在17000-18000人左右。

李乔把台湾分为台北、基宜、嘉南、高屏和其他共5个地区,然后广泛参考各种文字资料所列数目和各地口述者的估计数目,列出最低数目与最高数目,取其平均数,得出结论:全岛死难者大约为18000人。他认为这是"最可能的数目"。此外,他还运用统计学方法,推导出1947年台湾"应有之死亡率",算出当年应有死亡数为95046人,而实际死亡数为114192人,两者相减可知多出的死亡数为19146人,此即为死难人数。他并指出,这个数字不是一个绝对值,只是一个"相当正确的概数而已"。

杨逸舟则说:"死亡者约二万人,轻重伤者约三万人,我想此数目较接近事实吧。"

但是,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如时任二十一师参谋长的江崇林就说:"那时台湾共分为八县九市,除澎湖外,依如'二万人被杀'的传闻来除以十六,每一县市要死一、二千人,请问可能吗?且说,谁能在任何一县市列出一、二千位死亡者的姓名来?"戚嘉林认同此言,补充说,当时全台约有114万户人家,"倘二二八事件台人有二万被杀,则表示平均约每67户台人,即有一户有人遇害,此与吾人一般周遭生活实际经验的体认,似非如此。"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总结说,"现存之死亡统计或估计数字之所以如此悬殊,主要来自官方统计之低估与民间之渲染","确实数字恐怕不可能取得。自户籍资料着手是一途径,但工作浩大、复杂,短期不易实现"。

(五)关于事件的性质

这也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可谓人言言殊,看法纷陈。

1,革命

由殖民地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发展而成的革命。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穆德把光复后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仍视为殖民地,把台湾人的反抗看做殖民地人民的反帝国主义运动,二二八事件就是由这种运动发展而来的革命,理由有二:第一,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台湾已出现"两重政权",一方是以处委会为代表的"群众新政权",一方是以行政长官公署为代表的"官僚旧政权",而"两重政权"是反帝国主义运动发展为革命的标志。第二,二二八事件与大陆各地进行的种种反对政府的运动--如上海摊贩事件,劝工大楼血案,诸城市抗议美军暴行运动,工人经济罢工,农民反对征兵、征粮甚至各地进行的内战--都不同。

"全民"性的、以"民族自决"的形式爆发的革命。王思翔认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民革命运动的一个部分,也是全国人民革命运动的一部分"。它是"全民"性的,是以"民族自决"的形式爆发出来的,"它继承并发扬了台湾人民三百年来的革命传统,尤其是近五十年来的反日本帝国主义异民族统治的斗争传统,并进而结束了三百年来旧的革命史,把民族运动的传统与全中国人民解放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开辟了新的斗争的道路,展开了台湾史的新页。"

起义。有人称事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次起义",它"充分表现了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为了反对美帝走狗蒋介石匪帮的卖国政策,反对血腥的法西斯统治,为了要建设富强、民主的中国"。

2,自治运动

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统治和争取自治的运动。林木顺谓:"无疑的,这次'台湾民变'是国民党反动政府对台湾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后果,而台湾人民的起义是为了要求人权的根本自由,要求政治的民主,要求台湾的自治,要求生活的安定,这些都是正义、神圣的战斗。"庄嘉农说:"很明显地,'二二八民变'是台湾全省人民一并起来反抗国民党统治,要求民主自治的斗争。"

台湾人民自发的、全民性的民主自治运动。邓孔昭认为,从阶级属性和政治倾向看,当时参与此事的大致有三个层次的人:一是统治阶级中的民主人士,如议员、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工商知识界名流、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干部等;二是原台湾共产党和一些进步团体的成员;三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他们提出的政治目标和要求大致也可分三个层次:(1)不反对国民党的中央政府,但强烈要求在台湾进行政治改革,要求铲除专制和腐败现象;(2)要求推翻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建立人民的政权;(3)极少数人提出"台湾独立"和"国际托管"的主张。但主流是"民主和地方自治"。这些要求"大多属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范畴,不但符合孙中山先生《建国大纲》中的思想,符合国共两党'双十协定'中的规定,符合1946年有国内各民主力量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案',而且也符合1947年元旦刚刚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的精神"。

刘胜骥也指出:"事实上,只要抛开各种偏见,客观地、公正地观察和分析这场斗争,就可以发现二二八事件是一场台湾人民自发的、全民性的民主自治运动。"

资产阶级民主改良运动。赵一顺认为,事件是"一场郁积多年经偶然事件触发的资产阶级民主改良运动",其目标是争取资产阶级民主和台湾的高度自治。理由如下:(1)台湾人民争取"地方自治"的斗争由来已久,自日据时期至台湾光复以后未曾中断过;(2)事件的领导权掌握在中小资产阶级手中,其政治诉求局限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范畴之内;(3)他们采取的手段大多是"合法"的,有些地方虽然进行了武装斗争,但只含有武装自卫的性质;(4)运动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3,民变

张良泽认为,二二八事件"就规模而言,遍及台湾全'民';就本质而言,要求政治的'变革'。是故纯就历史的客观性而言,'民变'一词最为得宜"。孙万国亦认为事件是"一场在'台湾祖国化'的过程中,由于接管者失败,归宗者离心所激发的巨大民变"。

李敖也说:"从历史公道来看,二二八不是叛乱、不是起义、不是革命,只不过是一次民变,一次清朝天理教式的'蜂起一时,祸往有日'的民变"。

张旭成认为,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是民众对独裁和腐化陈仪政权的抗议和要求改革的运动"。

陈仪深认为二二八事件是政治歧视、政治腐败、文化差距、社会问题和经济困难等诸多因素促成的、以族群冲突夹杂官民冲突的形式爆发的民众暴动。

4,城市暴动

有论者把事件称为"大规模的城市暴动",因为"只有城市和大的城镇卷入了暴动,大部分的台湾民众或者说将近百分之八十的乡下人,即使有参与也仅仅扮演了极轻的角色"。

5,阶级反抗

周青认为,此次暴动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属于"反对内战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反对国民党政权"外来性压迫"的全民运动,其性质是"一次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反抗"。

台湾劳动党也在社论中指出:"总的来说,当年的二二八事变是典型的压迫与反压迫的官逼民反事件……当时接收官府与台湾本地各阶级之间政治、经济的矛盾以及因此而有的后来二二八事件的总爆发,本质上只不过是一个阶级社会中阶级利益冲突的激烈表现。"

6,其他

吴浊流指出,这"完全是因为过于愤怒产生的一种自发的也是突发的事件罢了"。

陈俐甫认为事件是"一次全面(岛)性的、具有近代意识并且武装化的社会反抗运动"。

丁果则认为,此次事件的性质具有多样性。他在考察了台中、嘉义地区的暴动情况后指出,台湾各地的斗争形式和诉求是大不相同的,虽然从整体上说,此次事件是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当局的腐败统治,要求民主、自由和完全自治的自发斗争,但从事件性质的具体内容来看,则分为三个单元:(1)由取缔私烟贩引起的自发性暴动(为的是争取生存权,但带有无差别攻击外省籍人士的消极面);(2)由上层人士主导的政治改革要求(为的是争取政治参与权。以台北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长官公署的交涉为主要内容);(3)通过武装斗争取得高度自治的意图(以军事斗争为主要内容)。"概括而言,在台北的事件展开具有自发暴动和要求政治改革的性质特征;在台中、嘉义地区的事件展开具有自发暴动和武装起义的性质特征。"


由于篇幅有限,此处有所删减,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