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业职工 可在转入地转移公积金
2017-06-08 06: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廖桥)职工异地转移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两地来回奔波。长江日报记者7日获悉,本月底,我市公积金会如期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相关具体操作细则将在近期出台。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表示,今年6月底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即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将在该平台上实现网上转移,今后广大职工异地转移公积金时,只需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记者7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以统一在该平台上为异地就业的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手续更加简便。

为在本月底前顺利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现有系统及流程进行了优化,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操作细则将在近期最终确定并发布。

据了解,此前,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都有“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这项业务内容,即职工调往外地工作或从外地调入本地工作的,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等证明文件,可前往窗口对应办理销户转账、转移手续。

据介绍,使用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已接入平台。如果转入地和转出地都没有接入平台,或者其中一个没有接入平台,均不能通过平台办理。这种情况下,职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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