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恋与他人同居未婚生子争夺抚养权
2017-04-14 17:11:00 来源:腾讯大楚网

近日,两个网友通过网聊未婚同居生子,发生矛盾后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赵永(化名)向郧西法院河夹法庭提起了诉讼,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抚养调解协议。

赵永1978年出生,现年39岁,王丽(化名)1993年出生,现年24岁。年龄相差15岁的二人在2012年底通过网络相识,两人在网上聊得投机,见了面更是觉得相见恨晚,于是也没跟家里打招呼,就在外面租房同居了。很快,王丽怀孕了,并于2013年年底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本来添丁进口是喜事,但是两人却因为孩子带来的生活问题,引发了巨大的矛盾。

由于性格不合,两人矛盾爆发,王丽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并且没有信心也不愿和赵永继续过下去了,也不让赵永来探视孩子,同时把孩子姓氏改为随母姓。可见,和赵永同居并生子,是两个年轻人冲动闹出来的丑剧,两个人或者只是在网上甜言蜜语,山盟海誓,打情骂俏,把网络上的虚拟生活带到了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同居后怀孕,或许只是顺其自然,两个人只是被一时的幸福冲昏了头脑,根本没想过两人的未来,没想过孩子的未来。

赵永向法院起诉后,庭审中王丽同意孩子由赵永抚养,其每月拿出一定的抚养费。最终通过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赵永抚养,王丽每月支付孩子300元抚养费。

承办法官建言:当今社会未婚同居者越来越多,部分恋人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是在恋人分手之后,由谁抚养以及如何抚养小孩却成为难题。由于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不能像婚姻关系一样受到充分保护,如果一方逃避责任,小孩的权益很有可能会受到损害。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购物,网络聊天,网络交友越来越被大众所钟爱,网络为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不和谐的事情,网络交友不慎被骗财,骗色,网友见面被强奸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因此,广大市民应该正确利用网络,警惕网络带来的风险,网络交友、见面要谨慎。(通讯员 吴远明 孙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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