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三村民设置路障妨碍通行 法院强制拆除(图)
2017-05-01 14:54: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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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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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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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大代表(右二)现场监督。(图片由王萍提供)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唐海朋 王萍)"哐哐哐……",4月28日上午,英山县法院执行局来到该县温泉镇马坳村,依法将堆砌在通垸公路上的两个水泥墩予以拆除,为当地村民清出了一条通畅的道路,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汤某、刘某、张某系同村村民,因分摊道路修建费用产生矛盾,三被执行人便在通往王某家的路段堆砌两个水泥墩。王某认为该行为影响其通行,故将汤某、刘某、张某诉至法院。2016年11月,县法院依法判决汤某、刘某、张某拆除堆砌的水泥墩,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汤某、刘某、张某拒不履行,王某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干警虽屡次上门做汤某、刘某、张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其履行法定义务,但三人置若罔闻。英山县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28日上9时许,英山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龚剑带领执行干警共10余人到达现场,并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见证,依法将障碍物拆除完毕。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规范文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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