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一男子驱车八千里运毒 “老板”电话指示
2017-06-15 17:4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杨康)八千里路有多远?从仙桃到云南勐海一个来回就是了。仙桃男子刘某国自2013年起,先后多次驾车从云南勐海运输毒品至仙桃。今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负责驾车运毒的刘某国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云南省勐海县西面和南面与缅甸接壤,每年都有大量来自“金三角”的毒品通过各种非法渠道经勐海流入我国境内。仙桃一贩毒组织经过周密策划,通过在汽车保险杠内藏毒的方式,多次从勐海走私毒品。

  “前两次不知道在做什么,到第三次的时候,我猜到汤某是在安排我运输毒品”,刘某国说,他心里也害怕,但“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巨额回报面前,他决定铤而走险。自2013年起,刘某国根据汤某(另案处理)等人安排,先后多次驾车从云南运输毒品至仙桃,每次可获得报酬4万元。

  2015年8月28日,刘某国根据汤某安排,驾驶一辆小汽车前往勐海县,入住勐海县浙商宾馆。8月30日,刘某国按照“老板”(身份不明)的电话指示,乘车前往景洪市,并在景洪市内住宿。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行踪早已在警方的密切监视之下。此前,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通过监控等技侦手段,警方对汤某和刘某国的计划了如指掌。

  当年9月7日11时许,刘某国按照“老板”的安排,驾车途经普洱、元某、昭通、重庆、恩施等地前往仙桃市。临行前,“老板”向他交代了详细的行驶路线,并要求他每经过一个检查站就要报告检查情况。途中,他按老板的指示绕过了两个检查站。9月10日13时许,刘某国在利川市G50高速白羊塘收费站时被仙桃市公安局民警截获,民警从该车后保险杠内查获包装成块状的片剂19大块、9小块,净重11937.23克。经鉴定,所查获的片剂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16.95﹪。

  省高院经审理认定,刘某国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刘建国受他人指使参与犯罪,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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