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宋效忠、通讯员李华雪)15日,孝感市开始评选“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30户,评选对象为8月31日前实现稳定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据悉,评选表彰“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旨在通过挖掘树立脱贫典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导和激励贫困群众,增强脱贫信心。
评选表彰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各县(市、区)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确定的推荐候选对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30户全市“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正式候选对象,报经市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审定后,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正式候选户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通知要求,该市将在今年“10·17”第四个国家扶贫日活动期间,对评选出的30户示范户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