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强调 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
2017-09-21 08:27: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杨涛)昨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汉召开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对深入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立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绍良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李乐成分别在宜昌、襄阳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和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机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建立巡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本质要求和政治定位,明确监督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会议强调,要加快健全完善“由省委统一领导、市县党委分级负责、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在充分运用巡视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基层特点,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方法;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提高政策法规水平,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必须真发现问题,使巡察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推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坚持紧贴基层、务求实效,把握差异性、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积极稳妥、把握节奏、稳步开展巡察工作;要按照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打造坚强有力的巡察机构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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