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新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武汉交警为您详细解读
2017-09-21 17:4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黄磊、通讯员张鹏、吴创)21日,记者从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驾考新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将更加突出对考试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的考核,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武汉交警针对新规作出详细的解读,希望广大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突出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新标准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试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部分考试项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如,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科目三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

更加契合实际驾驶环境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突出实用性。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侧方停车、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原来评判“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通过调整操作和扣分要求,更加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如,上车准备项目明确“逆时针绕车一周”要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靠边停车项目增加“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通用评判增加“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它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评判为不合格”。

更加注重评判科学公正

新标准要求,汽车类科目二考试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新标准还要求考场规范设置项目标志名称,科学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音视频监控等考试监管设备,并增加音视频查询回访、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功能。同时,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考试随机分配、抽查考试音视频、考试成绩实时上传等要求,确保考试过程规范透明。

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新标准将小型汽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对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对大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新标准还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利措施。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往返,方便学员考试领证。

综合来看,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驾考新规,有的考试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点,有的是新增考点,总体难度无明显变化。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学员不必对新标准抱有畏惧心理,也不必赶在新标准施行前完成考试,按要求练车、沉着应考。

车管所积极服务驾考需要

为更好地服务驾考学员的驾考需要,武汉车管所对当前驾考预约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决定在9月23日、27日、28日增加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划共计47场次,方便已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技能驾驶训练的学员预约考试。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参考时间,及时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

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请10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人员及时熟悉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充分做好参考准备。

武汉交警特别提醒:根据“公安部137号令”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的,可以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

(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4.同时符合第2、第3目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

学员报名后请时刻关注报名考场的预约情况,如果报考的考场爆满,可能将不能在预约时间进行考试,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想在既定时间进行考试,请提前更改到报名人数较少的考场进行考试。

附:考试内容和评判上的主要变化

考试内容和评判上的主要变化

一、理论考试

1、内容: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从科目一调整到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2、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行驶知识”两部分的考题比例。

3、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被单独列出。

4、新增: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5、倒库、侧停增加时间限制。倒车入库限时210秒,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不合格。

6、调整了中途停车的判定标准。中途停车由原来的停车就判和直接不合格,改为“停车超过2秒”才判和每次只扣5分。特别强调的是,曲线行驶项目不允许中停,中停是判为不合格。

7、坡道停起增加手刹。坡道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刹,否则扣10分。

8、坡道停车位置更严格。新办法车身距边线超过50cm判定不合格,30cm至50cm扣10分。

9、侧方停车增加要求。侧方停车增加对“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要求,每次扣10分。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0、小车取消夜间考试。小车全部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11、增加回头观察。多处增加“回头观察”的动作要求,包括: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前变道、超车后回原车道。

12、严判打转向灯。起步、转向、变道、超车、掉头等处的转向灯操作要求,以往不适用或不够3秒的都是扣10分,新办法全部改为了不合格。

13、停车位置更严。靠边停车时,车身距离右侧边线距离,30cm至50cm扣10分,超过50出面不合格。

14、路口要求礼让。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提前采取制动措施,否则不合格。

  相关阅读:驾考社会化考场升级 考生请注意报名时间节点

  据武汉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驾考考场需要升级验收,将暂停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全市科目二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的互联网预约。如在此期间有想预约考试的考生,可以从2017年10月9日起到武汉市车管所王家湾考场受理大厅现场进行登记 。车管所工作人员将根据考场升级验收的情况和您协商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6日以后的全市科目二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的互联网预约,从10月9日开始网上预约。升级改造期间全市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互联网预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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