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公布一批价格违法案例 停车未满30分钟停车场收费被罚千元
2017-09-22 08:27:00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沈佳

停车未满30分钟违规收费、高速公路服务区部分商品价格偏高……昨日湖北省物价局曝光省内一批价格违法案例,涉及停车收费、封闭区域商品价格、服务性收费等多个市民日常生活中常接触到的领域,目前涉事单位均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矿泉水火腿肠价格太高高速服务区被责令整改

机场、车站、景区、高速服务区等等相对封闭区域,商品价格过高,一直被诟病。为此今年7月1日,我省发布了《湖北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试行)》,其中就明确要求:“相对封闭区域内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选择在区域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把区域内价格与就近区域市场相关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大体相当作为重要条件。”

经查,老河口钟岗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的550ml“农夫山泉”矿泉水每瓶3元,比周边的1.5元高100%;55g“双汇”火腿肠每根3元,比周边的0.8元高275%;250ml“红牛”饮料每听10元,比周边的5.2元高92%。湖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物价部门已对其进行提醒告诫,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017年4月21日,黄梅县高速服务区超市店违反相关规定,部分商品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今年5月,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4000元的罚款。

停车未满30分钟收费一停车场被罚款千元

今年2月,湖北省物价局相应出台了新版《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但新规执行已经过去大半年,仍有一些停车场未按规定执行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政策。

经查,2017年8月,宜昌市通利达停车场存在收费公示牌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未严格执行30分钟免费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当地物价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处以1000元的罚款。

对走读生收取住宿费学校违规收费被没收

部分地方和学校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乱收费问题。经查,2016年浠水县实验高级中学违反当地价格部门相关文件中“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50元/生?学期,并且仅限于对自愿住宿的高中生收取”的规定,对2016年春季、秋季共计800名未在校住宿的走读生收取住宿费120000元。2016年该校在春季和秋季代收费结余282166元,未按规定退还学生。上述两项违规收费402166元。2017年4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没收其无法清退的违法所得402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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