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乱发微博评论造谣 黄石小伙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17-10-11 12:2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陶忠辉 通讯员黄公宣)国庆中秋大多市民或利用长假外出旅游,或开心回乡与家人团圆,但黄石29岁小伙李某的假期却泡了汤,因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他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国庆、中秋当天均在拘留所度过,他为此后悔不已。11日,黄石市公安局对外通报此案始末,提醒广大网民,网上发表言论要守法。

  9月27日,一网民针对一则有关黄石某高校的新闻报道,通过新浪微博发文。当晚7时许,微博网民“爱小裙子***”在该文下评论,称“作为某某大学的学生,我告诉你之前有两个黑人强奸了一个妹子,后来结果可想而知,女生保研,黑人遣送回去。可以绝对保真。女生想报警强硬压下来的”,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9月28日一早,黄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与学校保卫部门联系,确定该言论纯属无中生有,随意捏造。该校还作出郑重承诺,表示辖区派出所及学校保卫处从未接到关于黑人留学生强奸学校女生的报警,学校也没有取得保研的资格,所以不可能保研。

  之后,网警迅速上网核查网民“爱小裙子***”的身份,经过调查,确认该网民实为黄石市下陆区居民李某,并迅速将情况通报给下陆公安分局。与此同时,网警还在网上对李某进行警示并责令其删除评论。收到警告后,李某将评论删除。

  10月1日下午,李某被口头传唤至下陆公安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接受询问。

  据李某交代,2013年他认识了一个该校的学生,从其口中听说了黑人强奸学校女生一事,但并未核实内容的真实性。9月27日晚,他刷微博时看到有网友发关于该校的微博,见有许多人跟帖回复,便在不明是非的情况下,在该微博下发表该校曾有黑人强奸学校女生,女生被保研的评论。

  10月1日,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李某被下陆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我发评论时就是头脑一热,现在我非常后悔。”得知自己要被依法拘留,李某低下了头。

  据悉,针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不法行为,上月底起,湖北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了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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