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手执法律利剑 坚守公平正义
2017-12-07 09:15: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图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婷 通讯员 谢文哲刘畅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资料图片)

劳模感言

“律师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正能量形象。无论案件大小,都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畅

见到刘畅时,他正在武当山录制央视《法律讲堂》栏目。镜头中,刘畅用接地气的语言和深入浅出的案情分析,讲述了一个“春节烧香祈福”的法律案例。

身为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刘畅,这样的公众普法节目,他几乎每个月都参加。

从业12年来,坚持录制节目、热心为社会弱势人群提供帮助、为农民工制作宣传卡片……无论是电视上、广播里,还是工地、企业,总有他忙碌的身影。

他说,要当好律师,就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弱势群体撑起公平正义的天空,这是他的执业追求。

从记者到律师,不变的是追求正义的心

1996年,刘畅从学校毕业后,在十堰市人民广播电台担任记者。“当时的想法是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刘畅说,10年记者生涯,让他最有成就感的是,自己能用犀利的文笔,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尤其是在担任《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记者期间,经常有老百姓直接点名找他反映情况。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市司法局带着律师顾问团到电台做节目。现场律师几句专业的解答,迅速解决了听众维权诉求。这让他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分量。

依靠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满怀着对法律职业的憧憬,他勤奋学习,于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

从业至今12年,他先后代理诉讼案件500余件,办理非诉讼业务1000多件,担任5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湖北省司法系统模范功臣二等功”“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

“解决一个援助案,就是拯救一个家庭”

多年来,刘畅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累计服务弱势群体500余次,为当事人争取赡养、工伤、社保等权益600多万元。

2011年6月,76岁的徐姓老人因两个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用,卧病在家,无人照看。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任务,刘畅研究清楚案件后,援助代理将老人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按月定期支付赡养费用。

六月酷暑,为了给老人远在郊区的儿子送达诉状、传票和判决书,他和法官从东城跑到西城,来回奔波十几次,对方避而不见,电话不接,他们就采取蹲守家门口、通过单位找人等办法,最终将判决书送到了两个儿子的手上。同时,他主动与两个儿子的单位领导沟通协调,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承办该案的法官感慨地说:“有人说律师承办援助案件就是走走样子,诉状一写就不闻不问,像刘畅这样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赔本办案的律师还真不多见。”“解决一个援助案,就是拯救一个家庭。”刘畅说,打不起官司的群体,往往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每个法律援助案的背后,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守望。

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刘畅深知,仅仅提供法律援助是不够的。因为律师个人的能力、精力有限,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最好的援助途径就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工作之余,他经常深入企业、园区和工地现场,义务为农民工讲授法律知识,特别是讲授《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工会法》《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策划制作《农民工依法维权宣传明白卡》,发放给万名农民工。

多场公益普法教育,使他成为农民工兄弟心中的“普法人气王”。

2010年10月,十堰籍农民工肖某在山西太原市晋祠公园工地,被电锯切断中指后被老板撵出门。身处异乡、维权无门的肖某陷入绝望,打来电话向刘畅求助。接到电话后,刘畅10多次前往工地实地调查取证,经过七轮艰苦谈判,最终为肖某争取到一大笔经济补偿。

“我要用法律为弱小的农民工撑起‘保护伞’,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看到生活的希望。”刘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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