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没买4s店不退订金 消费者直言维权难
2016-04-15 18:36:00 来源:

  

  

长江网讯(记者 毕婷)4月14日,武汉市民刘先生通过长江网爆料热线6666888向记者反映,在友谊大道精华龙康比亚迪4s店买车,后来由于情况发生了改变,车没有买,但是商家只退回一半订金,比亚迪4s店只退部分订金的理由是汽车从黄石运到武汉产生了成本。

商家:剩余订金不退 可介绍朋友买车享用

接到爆料后,长江网记者随刘先生一起前往比亚迪4s店。该店经理王东称,刘先生是4月9日签订的意向购买协议,约定4月12日提车,11日中午试车,但刘线上11日下午打电话说不买了。王经理称,该店在与刘先生签订意向购买协议后,就从从黄石运来新车,这期间产生了运输费用,订金是用来抵扣运输费用的。但是,如果刘先生可以介绍朋友来买车,可以送给朋友抵用。“实际上,刘先生单方面构成违约,我们可以一分钱都不退给刘先生的。”王经理称。

买家:我们交的是订金不是定金

针对王经理的说法,刘先生表示了不理解,“车子不是易耗品,先前决定了要买,后来又不买肯定是有原因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提车,当天会签一个购买车子的合同。目前签的只是意向协议,协议上并没有标明车子型号等信息。况且,自己咨询过长城、吉利等店,这些店都是无条件退还订金。

刘先生说,从4月11日至今,他多次去比亚迪4s店协商,卖家坚持只退回1000元。期间,比亚迪工作人员扬言说去找消协、找工商都没有用。刘先生打电话到比亚迪公司总部,对方称说24小时内反馈,但过去了几天都没有回音。“虽然只是两千块钱的事,但是身边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就想讨个说法!”刘先生说道。

  律师建议 消费者要慎重签合同

针对此事,长江网记者联系了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汪明律师,汪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比亚迪4s店应该全额返还刘先生缴纳的订金。汪律师告诉长江网记者,订金属于意向购买,通俗理解为预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双方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刘先生决定放弃购车,订金全部返还,不应只返还一半。 而定金是明确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交纳定金后,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放弃购车构成违约,定金作为担保财产,4S店可以全部不予退还。
同时,汪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在购买前要慎交订金,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以免承担违约责任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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