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3人涉环境资源案被追刑责
2016-11-29 07:48:00 来源:新华网

当前我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展如何?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省份,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分别作报告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关键词:环境资源审判

探索省级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协调机制

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为子孙留住绿水青山?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改革是关键一环。龚稼立说,广东法院以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

今年1月,省法院正式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此外,省法院还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理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诉讼保全、委托鉴定等工作流程;有序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在珠海中院、广州南沙区法院等20多个中级、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等。

探索建立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制度,是广东打造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又一大亮点。省法院专门印发《关于部分环境类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通知》,明确对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试行相对集中的案件管辖制度。

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81件,审结824件,对1283人追究刑事责任;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9302件,审结17649件,总体情况平稳;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2456件、同比上升15.12%,审结2173件,同比上升9.3%。

龚稼立表示,下一阶段,将积极推进省级层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等,更好地破解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同时,抓紧解决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费用的资金账户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环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关键词:公益诉讼

将推动公益诉讼相关机制完善

去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东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检察院随即制定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韶关、肇庆、清远6市及下辖51个区县市为试点检察院。截至11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77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3件。

郑红说,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诉前程序,督促依法履职,推动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主动解决侵害公益问题。如广州南沙区检察院针对梅山热电厂超标排放废气被多次连续处罚达500多万元的情形,向环保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环保水务局采纳检察建议,督促该厂彻底整改抑制污染源。

而对于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收到检察建议1个月后,仍不履行职责且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可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今年11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提起17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广州天河区检察院支持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的环境污染案,是试点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案件。

郑红介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范围,继续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对于形成的共识,及时固化下来,形成制度,共同推动公益诉讼相关机制制度的完善等。(记者/祁雷 通讯员/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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