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空气质量改善不达标 各区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2017-05-09 14:01: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讯(记者 齐云 通讯员 王勇 于海涛)这两天的武汉“颜值”简直好到爆!不少市民在朋友圈晒出久违的蓝天白云高清美图,感觉整个人心情都愉悦很多呢。

  就在今日刚刚公布的《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7年度考核办法》,长江网记者注意到,《办法》首次提出对在月度考核评价中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等情况的,对相关区人民政府进行预警;在年度考核评价中,对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暂停对该区新增大气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

《办法》提出,考核分为月度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评价。在考核办法的计算上,PM2.5和PM10的浓度值是两条“硬杠杠”。

在月度考核评价中,凡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展明显滞后、大气污染物浓度长期处于高位或者督查期间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等情况的,对相关区人民政府进行预警。被预警的区人民政府接待预警通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预警响应整改方案报市空气质量办。

《办法》还给各区下了“紧箍咒”:对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将暂停对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此外,市政府还将约谈该区主要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

市空气质量办通报了2017年1—4月16个区的改善空气质量考核情况:

1、蔡甸区

2、武昌区

3、汉阳区

4、江岸区

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6、洪山区

7、东西湖区

8、新洲区

9、江汉区

10、黄陂区

11、东湖生态风景区

12、江夏区

13、青山区

14、硚口区

15、武汉化工区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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