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尽欢:神速办案是权力在“滥用私刑”!
2013-12-18 21:30:17 来源:汉网
 
    因涉嫌诈骗,成都女子李靖澜身陷囹圄,但从被刑拘、批捕、起诉直至判决,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该案一审审判程序违法,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12月18日京华时报)
 
    每年全国各地破获大大小小的诈骗案成千上万,每一次,公众都为公检法的胜利大声喝彩。但是,近日发生的这件诈骗案却让公众有种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的憋闷感。

    成都女子李靖澜涉嫌诈骗,公检法机关着手调查并没有错,但是,从被刑拘、批捕、起诉直至判决,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在神速判案的背后,被害人的身份又是如此特殊:一位曾经权倾一方的落马副省长。

    且把受害人的身份放到一边,就单单看看这案件本身,就是漏洞百出。在本案的一份案卷中,存在两份互相矛盾的询问笔录。两份调查笔录均由白沙县查苗派出所出具,一份询问笔录2012年4月5日9时16分至12时52分,被询问人是孟某,地点在查苗派出所;另一份笔录则是2012年4月5日9时18分至14时18分,被询问人是全球某联盟会的于振平,询问地点是在国营龙江农场某宾馆。两份笔录的记录人一栏都签有李某的名字。除非作为记录人的李某像荧幕上的神魔一样学会了分身术,否则他又如何在9时18分到12时52分这段时间内同时出现在两个相隔甚远的地方?这么明显的漏洞,岂是一句“案卷中确实存在瑕疵”就能糊弄过关的?再者,辩护人在庭前曾两次要求延期开庭申请,但被法庭拒绝。庭审时,他们又提出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要求用普通程序,依旧未被法庭采纳。这样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哪是代表公平正义的公检法部门该干的事儿?

    人们都说“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可见,官员手中的权力确实令人生畏。但是,一位曾经的副省长,一位落马的高官,怎么能够还有这么大的能量?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一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公检法一致倾斜了手中的天平?都说“人走茶凉”,可是,这位落马的高官,不仅是“茶没凉”,反而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这难免让人疑窦丛生。
    司法公正,或曰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法律的公正,是老百姓最后的依托,奈何,执行法律的人并不像纸上的条文一样“无欲则刚”。一些人明明是公平正义的使者,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偏离了自己的轨道,给法律的尊严抹黑。

    神速办案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权力在“滥用私刑”,令人庆幸的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该案一审审判程序违法,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看来,乌云之后还是有青天。但是,发回重审并不是这个案件的终结,神速办案的操作者们知法犯法,究竟为哪般,还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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