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以“喜宴”之名行“敛财”之实怎能不受处分?
2014-01-08 14:08:33 来源:汉网

株洲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办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破坏发展环境的8起典型案件。株洲一镇长为女儿两办升学宴被处分就是其中之一。《1月7日,长沙晚报》

无论是子女结婚,还是儿女升学,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都是一件喜事。这个时候难免有亲朋好友前来祝贺,家长也乐得摆喜宴请客吃饭。但是,像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那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超范围请客,为女儿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明目张胆地以“喜宴”之名,“敛财”21.1万元,这样的领导干部怎能不受处分?

据报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一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有 1.9万余名干部受到了处理。其实,“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早就是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对此也是一再强调。但是,对于像彭志兵这类领导干部来说,规定只是规定,并没有将规定牢记在心中、落在实处,也没有认识到以办喜宴来“敛财”的严重危害性,更没有意识到领导干部的违规违法行为将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

当下,要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护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行动起来,一是带头强化学习“八项规定”,真正落实规定、严格遵守规定;二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务必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自我约束力,绝不大操大办喜宴,更不能以喜宴之名行敛财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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