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接受“赞助”也是受贿
2015-04-07 13:30:05 来源:汉网
合肥一安监局官员与女老板互生情愫成为情人,为筑“爱巢”受女老板“赞助”76万,案发后被昔日爱人指控其受贿。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合肥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涉嫌受贿一案。(4月6日《京华时报》)

官员和女老板,这样的搭配的确让人浮想联翩,不过王西平和张玲却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了一起,并登记结婚。如果事情到此结束,俩人从此幸福地生活下去,那么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事情偏偏没有那么简单,王西平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昔日爱人并没有与其共同承担,而是在其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建立在金钱利益基础上的感情更是不牢靠。面对妻子的指控,王西平持有异议,认为两人共同出资购买婚房,他接受对方的76万元不能算作受贿。或许是王西平太过单纯,又或者他是为了减轻刑罚在替自己找借口,不过即使是以爱之名接受了妻子的“赞助”也不能逃脱受贿的罪名。

对于王西平的异议,张玲给出的证词是之所以拿出这76万,除了买房后两人共同居住,还有将此作为“感谢费”的考虑。那究竟是因为什么张玲要如此大手笔感谢自己的丈夫?

早在2011年俩人结识后,双方就成立了安徽大平安全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王西平并未出资却持有股份,并且亲自跑动让本该只能获得三级资质的大平公司获得了安全标准化评审的二级资质,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大平公司大肆揽活。相比于公司取得的可观利润,张玲“赞助”的76万也就是九牛一毛,况且俩人还有真感情,那么这样的感谢费花得也算值。

笔者认为官员之所以如此卖力,一方面是因为爱慕情愫,但更重要的还是有利可图。倘若只是因为相爱,当初就不会合伙开公司,因此无论怎样狡辩都洗脱不了“官商勾结”的罪名。(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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