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竹:公园变私家花园,谁允许的?
2014-01-26 17:14:57 来源:汉网

2014年1月23日消息,记者在武汉琴台文化艺术中心内靠近琴台大道边上找到了这个停云馆,一条小径到这被一扇木栅栏门挡住,门口两块指示石牌,一块写着“琴台艺术文化中心”,一块写着“停云馆”几个大字及下方一行小字“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月26日 新华网)

栅栏门没锁,进去是一个小园子,有草坪树木,还有3间厢房和一条回廊。一根根朱漆廊柱光亮可鉴,顶部彩绘图案惟妙惟肖。该公司总经理乐荣军称,他们从2008年就签订了租房协议,并签了10年,他们看中的就是这里的自然风景和半封闭环境。他说,园子里的两扇栅栏门曾经应民意开放过,由于游客乱扔垃圾关闭了,前段时间又开放了。
1月22日,武汉市月湖风景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处厢房共400平方米,是改造琴台艺术文化中心时建的商业配套用房,确实租给该公司办公,他们要求园子里的绿地必须向游客开放。从法规来讲,公园商业用房出租并未改变公园功能和用地性质,因此不违规。

一家私人公司,办公地点居然开在了公园内,这种自然风景优美、宁静安逸的办公环境,办事效率必然应该是事半功倍的。办公区域里还配备有高级养生会所、酒店一应俱全。试问这种将公共场所据为己有又是谁做的主,谁允许的呢?

公园具有公益属性,是全体百姓公共活动的场所,理所当然属于全体百姓,服务于老百姓。而将公园私自用于私人企业办公折射出的问题又是什么呢?这背后又是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吗?有些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官商勾结,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与职责,不惜违背各项规章制度,公然对法律法规“挑衅”, 以获取非法利益。

公园变身私人花园,仔细想来,这种就是以权谋私,严重侵犯了公众的利益,更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公园规划的临时建筑和构筑物要制定处理方案和时间进度,并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清理;对公园内开办的高档餐饮、私人会所等经营项目要予以取缔。

而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法,公园商业用房出租并未改变公园功能和用地性质,因此不违规。那笔者不禁想问,公然在公园里面建私人公司,甚至大门紧闭,不允许老百姓自由出入,难道这还叫未改变公园功能吗?照此说法,全国公园如此之多,这种做法都不违规,那会有多少私人公司“屹立”在公园中呢?

公园是本着服务游人的宗旨,供百姓休闲娱乐的地方,公然将公家的东西变成私有,这就是严重违规。笔者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莫官官相护,草草了事,关乎民生的就是大事。还必须还公园之“公”姓,还公园之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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