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头等舱由“证人”付费的检察官背后有何猫腻?
2014-02-12 13:36:44 来源:汉网

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调查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2月12日,新华网)

齐屿的丈夫翟学军实名举报称,本案的一名“证人”其实是与齐屿有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人”。有证据显示,这名“利害关系人”控制的公司,支付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海南办案期间的住宿等费用。

由报道可知,此事件中,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且有涉及案件的“证人” 郭昆支付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海南办案期间的住宿等费用。

按照常人的逻辑来分析,这些人之间是否存在着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内幕?想必答案是肯定的。相关单位还应该深查他们背后是否还有其他利益链。

证据显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海南办案期间,郭昆控制的公司不止一次支付了住宿费用。有的住宿费用,虽然不能认定是郭昆公司支付的,但肯定不是办案人员自己支付的。

作为人民的公仆,对于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来说,李晓明等办案人员肩负的使命不仅仅只是为人民服务,更多的是肩负“正义”的使命。但他们却没有更多的为人民谋福利、办实事,没有把心思用在侦破案件上面,却把心思用在怎样享受上,他这样的行为就是知法犯法,实属不该。对于此次事件背后是否还有其他猫腻,是否还有其他玄机,还请相关部门彻查,还广大百姓一个清楚明白才好。

不管如何,加强党政队伍作风建设始终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抓好反腐倡廉,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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