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长坐“头等舱” 谁来买单?
2014-02-19 22:37:57 来源:汉网

长春市政府官方微博消息称,“李晓明等人赴海南办案期间,存在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长春市纪委建议并经长春市委同意,停止李晓明同志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职务,有关问题长春市纪委正在做进一步调查。”(2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身为执法人员,该名反贪局长似乎忘记了“避嫌”这一基本原则,不但让利益关系人支付出差在外的差旅费,更无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超标准、超规格的享受不应享受的待遇。更令人诧异的是,随后爆出的相关证据无不指向该名官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仅2012年春节期间,该局长一家三口到云南昆明、香格里拉等地游玩仅有7天,花费就达10万余元,其中仅机票一项费用就达49890元。试问一个靠“死工资”吃饭的国家公职人员如何能承担如此不菲的“旅游”?

反贪局长敢坐“头等舱”,买单的不外乎几下两类:所查案件的利益关系人、公款。无论是谁“买单”,这位反贪局长就是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无论是谁“买单”,吃亏的最后都是民众。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心中必须有杆天秤,更必须在办理案件时洁身自好,与涉案双方都保持距离。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该局长让利益关系人支付高额旅游费用,又哪来的底气保证自己秉公执法,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如果是“公款”支付,则更让人气愤难平。反贪污贿赂局的职权就是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这位局长倒好,出则“头等舱”,住则“五星级”,如此贪恋超过自身承受范围的物质享受,又如何不让民众对当前打击官员贪污腐败工作持有怀疑态度。

据悉,这名反贪局长已被停职待查,相信不久以后“是黑是白”就能给民众一个答案。但这一案件也给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执法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或源于官员贪墨公帑,或源于处事不公,或源于管理不力,但归根究底都源于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政府公信力也不是一天能修复的,惟愿这种让全民“买单”、监守自盗的官员能少些,那种坚持公平正义、洁身自好的官员能多些。(任评声)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