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费”打入私人账户,谁为腐败“买单”
2014-04-04 13:39:26 来源:汉网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吴官营乡的多位乡镇包村干部和当地村干部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反映:从2012年开始,该乡党委政府竟“不按实情按人头”向各村摊派“超生费”任务。(新华网 4月4日)

众所周知,在基层俗称的“超生费”,实际上就是社会抚养费,是我国为控制人口增长而采取的一项经济限制措施。从“超生费”的征收来看,“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不得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同单位或个人利益挂钩”、“各地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应该全部上缴国库……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同时,按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应由县计生局直接收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干部都不能直接插手社会抚养费收取工作,唯一可以直接做的是计划生育普查工作。

然而,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吴官营乡在“超生费”的征收上却与该规定背道而驰。不但在得到上级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向各村摊派征收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还要被免职,而且将违法征收的“超生费”打入乡党委书记离职司机的个人账户,甚至在记者采访时,该乡乡长仍坚持认为该乡的社会抚养费收取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那么,该乡政府为何“胆大包天”到敢私自征收“超生费”?为何将违规征收“超生费”的任务摊派到各村,还与村干部的职位、利益挂钩?为何最后征收上来的“抚养费”不是上缴国库,而是打入了私人账户呢?通过这三个疑问,让我们看到在违规征收“超生费”的背后少不了“利益熏心”的推波助澜,更少不了“贪污腐败”的火上浇油。试问,“超生费”打入私人账户,谁来为腐败“买单”?是群众还是村干部?

毋庸置疑,必须彻底拔除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让“心怀不轨”的党员干部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买单”。首先,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对此事是否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腐败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其次,进一步提到党员干部的反腐意识,让党员干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动“歪脑筋”,一心放在为民谋福利上。最后,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督管理,杜绝再次出现打着国家政策的幌子行贪污腐败之实的行为。总而言之,绝对不能让群众以及基层党员干部为某些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买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走好群众路线,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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