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赖+侵权违法,地方政府如此为民服务怎得了
2014-04-28 10:44:41 来源:汉网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民心工程强拆3户村民的房子。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4月28日凤凰网)

中新镇政府强拆民宅侵犯民权被判赔偿,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支付赔偿款,成为又一个“官赖”。村民要钱频遭“踢皮球”,强制执行遭遇“强权”也败下阵来,最后村民无奈发出“法律都不能解决,我们还能怎么办?”的呼声。

当前各地都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拉近党群干群关系,该镇政府如此为民服务怎么得了。

从该事件中我们看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镇政府不依法行政,以权越法、以权代法,违法强拆。依法行政应是各级政府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该镇政府无视法律,无视村民权益,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利来源于何处,忘记“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归根到底还是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漠,缺乏对法律、对权力应有的敬畏。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让依法行政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如加重依法行政在考核中的权重,督促约束领导干部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三是严肃问责,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严肃问责,让违法行政的领导干部尝到“苦果”,让“乱作为”付出沉重代价。

另一方面是镇政府欠账不还,甘当“官赖”。俗话说欠账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官赖”仗着自己手中有权,靠着法律对“官赖”缺乏明确的处理依据,而且三五年之后或交流或退休,无论欠多少烂账都不用去管,统统留在当地,所以赖账很有市场。“官赖”不仅赖出了个别领导干部的丑恶嘴脸,还损害了政府的脸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建立终身追责制,谁欠债谁还债,加强地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如果所欠账目特别巨大,那就应当采取措施,约束交流、退休和升迁,彻底杜绝“欠了也白欠白欠谁不欠”的心理。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堵塞法律漏洞,制定对“官赖”的处理条款,依法对“官赖”进行严肃处理。(王永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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