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践踏了法律
2014-05-04 11:32:56 来源:中国吉林网

本来一件非常简单、明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子,在经过数年后,以败诉告终的牛振利提起这件不公正的判决依然十分气愤!

家住陕西省靖边县张家畔镇王家庙村一组10336号的牛振利与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汇珊园小区的赵士瑞于2005年9月1日起至2005年11月24日之间达成先款后货的口头协议,牛振利向赵士瑞打货款总计3000000元,到2005年11月24日,双方结算后,赵士瑞欠牛振利货款166874元,赵于11月25日给牛汇款18万元,称将牛的多余货款退清。而牛认为,18万元的货款跟166874元无关。由此,产生了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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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牛振利胜诉

牛振利气愤的告诉记者:我从来没有借过赵士瑞的钱,事实上,我与赵士瑞做过两笔生意,第一次,我给赵士瑞汇款1000000元,而赵士瑞实际发货只有820000元,这笔生意做完后,赵士瑞欠我180000元,第二次我给赵士瑞汇款2000000元,经双方结算赵士瑞欠我166874元。

法院在未取得赵士瑞向牛振利借款180000元的证明,而改判牛振利欠赵士瑞180000元,是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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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牛振利败诉

为什么牛振利向赵士瑞方打款后,按照约定将余款及时的返还给牛振利,反而在结算后汇出180000元,是否属于恶意行为?赵士瑞认定牛振利欠其180000元的行为是否属于商业欺诈?

在案件重重审理后,牛振利觉得非常委屈,明明是赵士瑞欠他的钱,反倒成了他欠赵士瑞180000元。

同时也希望执法部门秉公执法,追寻原始依据。早日还受害者清白。 若能还受害者清白必有重谢。

稿件来源: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5/04/content_32331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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