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无视法律是谁借的胆子?
2014-05-09 15:05:54 来源:汉网

茂名市政府相关人士了解到,高州市深镇镇党委书记陈剑波、镇长邓国艺、镇经济发展和统计办公室负责人唐友庆在“5.3”塌桥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邓国艺、唐友庆涉嫌伪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5月9日 新京报网)

5月3日,高州深镇发生在建石拱桥坍塌事故,施工人员从十几米的桥面坠落,造成 1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深镇出示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上有死亡成茂希签名,而根据成茂希儿子所讲,并非父亲笔迹。根据调查,深镇政府官员涉嫌伪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坍塌桥梁无立项报建、无合法设计、无招投标手续、无施工监理、无质量监督、无安全管理。 这么一个大工程,怎么会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都是伪造的,这种置人民安全不不顾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坚决杜绝再发生。

政府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这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件,已经发生好多起,有不少官员已纷纷落网,为什么还是没有引起高州市深镇官员的警醒,还能他们肆无忌惮的,在手续不齐全,高州市深镇政府还能允许施工方顺利施工,他们又从中得到了什么,施工方给予了多少好处,让他们能视人命如草芥,视国家法律为不顾,视政府规定熟视无睹。

近几年来,因为安全事故已有好多官员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还能明目张胆的继续恶搞,实在是胆大妄为。笔者认为,伪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一是政府项目审核程序不严,极力只中结果不重效果产生。二是对官员贪污腐败力度打击不够,才导致各级政府官员不重视,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官员投机取巧,从中去利,不注重质量,才会屡次发生此类事件。

针对此类事件,我们的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对官员要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和宣传,严格防止他们钻法律的空子,要严格程序审批制度,要严厉打击腐败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审查质量问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要加大事故追究力度,对涉及人员要严厉查处,杜绝发生。(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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