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米涧乡“租地”变“征地” 十年后坑苦老百姓
2014-05-04 11:29:54 来源:中国吉林网

记者:杨爱华

编者按:《土地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然而,近日企业党建参考报社记者连续接到靖边县杨米涧乡郝渠则村委河畔村的群众举报:2003年靖边县及杨米涧乡政府,在没有发布任何公告,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将郝渠则村委河畔村村民的190余亩水浇地,以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租给长庆采油厂,租期十年。如今,十年租期已到,长庆采油四厂至今未归还农民土地,政府也未作出答复,致使农民失地,也失去了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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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杨米涧乡政府

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杨米涧乡资源、物产丰富。境内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可观。水土资源丰富,全乡有滩涧地1.2万亩,大中型水库7座,其中猪头山水库畜水量达到150万立方米,发展水利事业有很大的优势。境内盛产洋芋、玉米以及黄芥等土特产。其中洋芋种植条件得天独厚,品质优良,驰名省内外,杨米涧乡也被誉为“全省洋芋之乡”。

拥有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的村民,怎么舍得将良田租给长庆采油厂搞建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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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手续

一位刘姓村民向记者娓娓道来:当时说要征地的时候,既没有在村里面发布公告、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只告诉我们要租用10年,并且以一年800元的价格,一次性给了我们10年的钱。我们都是老百姓,靠地生存,当然不同意,都极力反对的。但是,谁挡着就抓谁,公安局把我们逮起来强行关我们禁闭。

一位50来岁的师傅气愤的告诉记者,把我婆姨、娃娃都抓了,当时娃娃还在念书呢,把娃娃都打了,谁挡着就抓谁,强行把地推了。现在十年租期已过,我们多次找政府询问,被告知土地早被征用了,明明租期是十年,怎么就变成了征用呢?粮食直补现在我们都还领着呢。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陕西信合惠农一卡通存折”看到2008年9月20日到2013年4月10日一直有粮食直补、地膜玉米等补贴入账,那么,2003年靖边县杨米涧乡政府将190余亩基本农田征用,是不是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批准呢?否则国家怎么还一直给村民发着直补哪?

关于被征用的190余亩土地,为什么老百姓还领着直补呢?杨米涧乡政府白书记告诉记者:按说不应该发粮食直补了......白书记 对此也解释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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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米涧镇白玉鵬书记

然而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琳品告诉记者,这些地于2008年已经办完了用地手续,但是,记者在该局的档案室并没有找到该地块儿的征用手续,工作人员称资料太多了,根本就找不到 。

靖边县杨米涧乡郝渠则村委河畔村村民的190余亩土地,在没有见到政府发布的公告,也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更没有一份正式的安置补偿方案的情况下,租出去的土地十年后就变成征用了。明明是租用十年,国土局却说2008年已经办完了征用手续,失地农民很气愤,也很无奈。他们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我们一定会讨要个说法。

记者从靖边国土局提供的“国土资厅函 [2009] 122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遗留用地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时,可由市县政府对补偿安置情况及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现状作出说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历年来油气田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征地导致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应按当地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费用由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及被征地农民个人共同承担,用地报批时市县政府结合征地补偿安置情况一并作出说明。

希望靖边相关部门,对于190余亩土地,按照“国土资厅函 [2009] 1222号”规定,给失地农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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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米涧乡村民联名签字

将继续关注。

稿件来源: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5/04/content_3233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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