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养“情妇” 有事没事查了再说
2014-05-12 21:05:56 来源:汉网

近日,有网友发长微博爆料称,辽宁省财政厅政法处官员曲道平与情妇非法同居,同时上传一段两人同居的视频。爆料人自称是曲道平妻子赵女士,她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曾多次发布举报网帖,但屡次遭删,她表示愿意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昨天,涉事者曲道平回应记者称,“没有这事”。(5月10,四川日报网)

夫妻离婚本是平常事,感情破碎、好聚好散也无可厚非,但其中一旦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包养情妇”的问题,事情性质显然发生了转变。《公务员法》明确要求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而“包养情妇”、“抛妻弃女”显然与社会公德不合,那这样私德有碍的公务员如何能担当领导之责,如何能以德服人?

曲道平到底有没有包养情妇不是他说“没有这回事儿”就作数的,也不是举报人赵女士说“有这回事”就作数,作数的只有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和结论。但迄今为止尚未看到有关机构作出反应,而记者多次致电辽宁省纪委和辽宁省财政厅了解相关情况和调查进展,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无人接听,也不知道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来不及反应,还是觉得省财政厅的官员被抓奸在床不是什么大事儿,不值一查。无论如何,有关部门动作如此“滞后”,不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

一直以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都以“德能勤绩廉”为标准,“德”之一字不但指公德和职业道德,更指私德和道德品质。忠于家庭、忠于配偶,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又有何德何能作领导、作表率?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对“私德”的考量正在有意无意的被弱化和边缘化。也许是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不便插手,组织在进行考察的时候往往在个人问题上缚手缚脚。但自古以来“权色不分家”,生活腐化、私德有碍往往都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端,因此对“私德”的考量不但不应该被边缘,更应该成为考察重点。

这位官员到底有没有婚内出轨、包养情妇还需省纪委的调查和结论,但无论如何流出的“不雅视频”都表明这个事不是没事,不是小事,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不然送上门的“铁证”都能无视,又谈什么“八小时外的监督”?(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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