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协警裙下,交警大队长被“缴枪”
2014-05-25 00:28:27 来源:汉网

据网友爆料,四川泸州市合江县一名交警副大队长与下属的一名女协警保持着长期的暧昧关系,两人在酒店开房时,这名大队长将配枪丢失。目前,该县相关部门已作出回应:交警副大队长许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属实,目前枪支已找回,给与当事人行政记过处分。至于网友反映其与女下属开房,与一家大型汽修企业的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当地纪检部门已于23日介入调查。(5月24日腾讯新闻)

继四川岳池县丢枪民警,广西丢枪警察之后,《警察与枪》的故事在合江县又一次上演。目前,这位交警副大队长已被行政记过处分,理由是: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此刻,这位警长大人想必应是如坐针毡,惶恐不安了吧。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没有因,何来果?对于网友爆料此位大队长乱搞男女关系、与企业有不正当利益关系之事,想必也是意料之中的了。至于其配枪,事后幸亏已被找回,否则一旦落入到了不法分子手中,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在这里,笔者想问,真是开房才让他弄丢了枪吗?

其实不然,如今枪是在哪里丢的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枪怎么会丢?笔者觉得,目中无法、身上无规、心中无责才是导致他丢枪的真正原因吧!换句话来说,不管这位队长开不开房,睡不睡觉,其自身的“素质”,就已经决定了他掉枪的必然。背后藏匿的是他在其位不谋其职的可耻行为,表面上看是枪支的丢失,实际上是警魂的抛弃。
枪支既是惩恶除暴,保护人民的神器,也是维护正义,人民警察的象征。丢了枪,就等于丢掉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丢了枪,就等于丢了警察的灵魂!丢枪不是小事,四川泸州市合江县交警副大队长许江丢枪事件再次拉响了“枪在人在,枪失人亡”的警报,笔者希望我们的广大公安干警能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安危系于心中,把自己与配枪融为一体,做到人枪合一,我亦是枪,枪亦是我。只有这样,才能够维社会和平,保人民平安!(章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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