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建设办公楼 如此“违章建筑”拆不拆?
2014-06-25 14:39:38 来源:汉网
昨日,阳新县枫林镇居民举报称,枫林镇财经所和工商所两栋紧挨一起的4层办公楼,从规划、动工到完工、搬入,两家单位未办理任何证件。记者调查发现,财经所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超过1年半,工商所办公楼已投入使用超过半年,截至目前,两单位确未办理相关证件。(6月25日,荆楚网)

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而时间过去不过一年左右,枫林镇财经所和工商所就敢顶风作案,修了这么一栋后有数百平米花园,高达4层的办公楼,笔者对此只能感叹“胆儿真肥”。该镇财政所所长称“该办公楼是财经所用枫林老街的旧办公楼置换而来的”,言下之意并非违反中央“禁令”。但这位所长却忘了“不能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似乎也将“置换”这种理由彻底堵死。另外,“旧办公楼”难道就已经旧到无法使用,必须“置换”?也不尽然,毕竟世上还有一种事叫“修复”。

这两栋崭新的办公楼不但违规新建,更是彻头彻尾的“违章建筑”。按照相关法律,兴建楼房之前,需先到城乡规划和建设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 但财经所和工商所未办理这些手续便直接动工,直到现在办公楼都投入使用近一年这些证件依然“迟迟不到”。吊诡的是,一方面是“城乡规划建设服务站前任站长数次找他们最后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是“县财政局党委开会研究补办手续”。大家都知道的“违章建筑”却能存在这么久,不能不让人怀疑是否由上级部门对下级有关部门施加了压力。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都在腾退超标办公用房,该镇财经所和工商所倒直接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细细想来,其心理也不过是“天高皇帝远,中央管不到这么宽”,却未曾想直接被民众捅了个“底朝天”。就像邹先生质疑的那样“我们老百姓建房子,都晓得先去国土、城建等部门办手续,他们难道不知道?”在中央禁令已海内外皆知的情况下,当地还能如此顶风作案,知法犯法,让当地老百姓情何以堪。这样一栋豪奢的建筑矗立在此,又将如何“刺伤”当地百姓的眼睛和心。对当地住建部门而言,在大家都知道这是“违章建筑”的情况下却未采取任何手段和措施,日后又有何底气和立场要求民众们拆除自家的违章建筑?

这个刚修好的“违章建筑”到底该不该拆?从避免更大经济损失的立场上看,笔者并不赞同直接拆除,相反还应尽快补齐相关手续,还这两栋楼一个“合法身份”。但不拆楼不等于不追究责任。从县到镇,谁拍板同意新建办公楼,谁为其提供了预算资金,谁通过了资金审计,谁干扰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的执行都要从头到尾、从上到下的查一遍。唯有把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到位,对那些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中央禁令,知法犯法带头违法,任意浪费国家财政资金,破坏政府形象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才能真正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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