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人民网)
“欠债还钱”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在普通大众的生活中并不少见。最近,“欠债跑路”的现象被各类媒体纷纷报道,对于这样的行为必然要遭致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其本身并不需要我们多议。但是,在干部身上也出现了这样的事,在吸引人们的眼球的同时,恐怕也要多一分警惕。
“干部”这一身份即普通也特殊,普通是在于这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特殊又在于他是社会的管理者之一,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一个基点,做出“欠债跑路”这种有悖道德,违反法律的行为,在付出应有代价的同时,更多的是带来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造成的影响很可能带来“管中窥豹,只见一斑”的效应。
在深入探讨干部“欠债跑路”这种现象背后原因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在党纪国法的红线内,干部正常的经济行为,难以造成有债难还的局面。而恰恰有些干部却欠下动辄上百万的债款,那么他们是否踏过了红线从事了一些违规违法的经济行为呢?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有所发现,那些“欠债跑路”的干部正是因为无视党纪国法这条红线的存在,从事一些红线外的经济行为才导致现今的覆水难收。更让人深感担忧的是,在他们从事这样违规违法行为的时候,身边人明知存在问题仍参与其中,深信他们头顶的“光环”就是一块沉甸甸的“砝码”。
干部正常的经济行为我们无需多虑,但是出现违法违规的经济行为就要严防严惩,因为这背后很可能伴生着变相的“权力换利益”行为。我们要警惕干部违法违规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在“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条正确的道路上做出一份贡献。(郑宇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