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和“干事”并非矛盾体
2015-06-23 11:23:22 来源:汉网

“八项规定一出,干事没了好处”“干事是大家的,出事是自己的,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针对当前少数干部中出现庸官懒政、为官不为苗头,云南昆明市委组织部近期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人民网》6月23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强硬,打掉的“老虎”、“苍蝇”更是不计其数。在加上“八项规定”的出台,让不少官员感到担忧,怕出事,甚至出现“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现象,而且这种庸官懒政、为官不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为该为之事、用该用之权,不逾矩、不违法,一心某事、全心为民,“干净”和“干事”并非一对矛盾体。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主要原因缺乏担当精神。担当精神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精神品质,是“五好干部”重要标准之一。习近平在河南兰考调研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向焦裕禄学习,学习的重点就是焦裕禄敢于担当的精神。领导干部具备担当精神,才能敢于某事、做事,才能在领导岗位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要治理为官不为的现象,需要出台新规。去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了整治“庸、懒、散、浮、拖”的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也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但是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云南昆明市委组织部率先出台新规,治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这是创新之举、迫切之举,只有出台有效可行的新规章,才能治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

作为领导干部自身而言,更是要树立起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亮剑”精神,只要在党规法纪允许的范围之内,不滥用职权,运用正当的方式、方法干事业,不起私心、不起贪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干净”和“干事”就并非矛盾体,一个干净的、干实事的好干部是完全有可能存在的。(沈之林)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