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诬陷诽谤者“亮剑”,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底气
2017-01-10 17:16:46 来源:汉网

无锡通过出台《关于对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查核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甄别,及时还以清白,对于诬告陷害者,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数据显示,近年来,无锡已为受到诬告、错告的35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01月10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无锡出台《关于对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查核处理办法(试行)》,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勤廉者“鼓劲撑腰”,增强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底气.

十八大以来,党在完善党规党纪中开启了从严治党的新篇章,各种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查处。然而,有极个别心怀不轨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一已私利,高举反腐大旗,行诬告陷害之事,以举报信等方式向纪委、检查等部门举报,借机打击报复勤政廉洁、敢于动真碰硬的党员干部,并在纪委、检察等部门的侦察中大造声势,败坏不拿原则做交易的党员干部的声誉,伤透了勤政廉洁党员干部的心,影响其干事创业的激情。对于出于私心诬告陷害者,要依法追究其法纪责任,激励更多的群众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然而,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信件的办理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但是仍然在信息的处理上存在漏气现象,被少数诬告陷害者所利用,给陷害的党员干部和家人造成精神的压力,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对信访案件在进行准确侦别的基础上,对确实被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公开调查结果,还其清白;同时组织干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及时开展谈心交心和家访工作,让其明白执纪问责是从严治党的需要,是锻炼对党忠诚的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在党规党纪教育中从思想上为其解压、工作上为其鼓劲,从家庭上给力,并公布诬告陷害者的依法问责情况,增强其在工作中继续动真碰硬干事创业的信心。

营造干净干事创业的环境,需综合施策。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腐败、整肃“四风”、治理懒政等行为,这是实施从严治党的战略中的需要。但也要在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中,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执行对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查核处理办法,让诬告陷害者受到法律的惩处,还勤政干事创业者以清白。在为受到诬告、错告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同时,对在发展一方经济的成绩突出者,仍然列入当年评优评先的行列,甚至可以优先提拔使用,从而进一步鲜明党的用人导向。(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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