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见义勇为的英雄走的太悲伤
2015-07-23 10:58:26 来源:汉网

不会游泳,却来不及多想就下水救人。昏迷20天后,7月20日,在家人的悲痛声中撒手人寰。他的6个90后好友兄弟闻讯,决意每年至少凑一万元帮助王建强的女儿成长,“不想让英雄走得太悲伤”。被救者先说救了他,后又说逝者“失足落水”。(7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倘若一个人因为心存善念、见义勇为去救人而不幸失去了自己的性命,无论是被救当事人还是整个社会,都应该对救人的英雄充分认可、心存感激、真诚感谢,这是对逝者及其家人最基本的尊重。

近日,网上一则“河南22岁小伙救人溺亡,被救者改口称其失足落水”的新闻引发了公众热议、媒体聚焦。6月30日,22岁的河南信阳小伙王建强,为了救落水的丁昊明,即使自己不会游泳,在情急之下还是选择去救人,人就上来了,自己却被水淹,昏迷20天后,医治无效,留下同为90后的妻子张萍和7个月大的女儿,在家人的悲痛声中撒手人寰。

据王建强的母亲周婧介绍,家里原本并不富裕,为给儿子盖房娶媳妇,花费不少。出事后,在信阳花了9万元,转院至郑州后又花去7万多,目前还欠医院1万医疗费。“家底儿都花干了,还欠人家三四万。正在为病危中的儿子继续借钱治病时,钱没借来不说,却等到了儿子“不行了”的噩耗。

为了救他人性命,不仅自己丢了性命,自己家里也落得个倾家荡产,对于王建强的救人义举,应该给予认可,这是对救人英雄及其家人最基本的尊重。被救者丁昊明曾写过一则证明:“因本人不慎落水,被王建强救起,致王建强淹伤,因后期治疗,特出此证明。”落款时间为7月3日。随后,付店村委会及付店镇派出所经过调查,也出具了一份加盖了各自公章的证明。

但让人寒心的是,被救者丁昊明从事发至今,仅垫付2000元治疗费。“丈夫在郑州住院治疗期间他来过一次,待了3天,也没有任何表示,连进病房探视都不肯去。”更让人不可理解或者不可接受的是,被救者现在否认了之前逝者“救了他”的说法,改口说逝者是“失足落水”。

王建强走了,留下了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和孤身一人的妻子。女儿还未断奶,妻子张萍独自也无力打理小店,没有了经济来源。母女俩陷入了生活的窘境。虽然令人略感安慰的是,王建强的6个同学或工友,决定以后每年至少凑出1万元给孩子做抚养费,但被救者的出尔反尔实在是让人为之愤慨。

希望被救者能够给社会一个真实的说法,希望社会能够充分重视、关心这个因见义勇为而生活变得难以为继的家庭,让被英雄留下的家人能够鼓起对未来生活的希望,让逝去的英雄能够在天堂里得到安息。(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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