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情妇公款旅游,院长耍的什么“浪漫”?
2015-09-23 08:45:44 来源:汉网

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广东省始兴县法院借外出交流学习名义,先后组织本院20名干警分三批到外地公款旅游。其中该院院长黄明单独携其情妇到云南等地旅游,其后用公款报销了飞机票等费用3249.5元。案发后,黄明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9月20日,新华网)

和“爱人”一起游山玩水、修养身心的确算得上一种“浪漫”,但如果拿着公家的钱陪着“二奶、情妇”出门逍遥自在,这样的“浪漫”着实让人有些无语更有些恶心。

近年来,“养情妇”、“包二奶”似乎已经成为落马官员的“标准配备”之一,问题官员与桃色新闻更是如影随形,金屋藏娇者有之,被“仙人跳”者有之,给情妇写承诺书者有之,甜蜜出游回来公款报销者有之,帮情妇升官发财者有之。但在处理这些问题干部时,多以“经济问题”为主,“个人道德问题”为辅。却不知“自古权钱色不分家”,一个“私德”有碍,管不住下半身,对家庭不负责任之人,又怎么可能“官德”端方,受得了物质诱惑,严守纪律红线?连低层次的自律都做不到,要谈更高层次的廉洁无疑是在痴人说梦。

人到中年,上有高堂、下有子女,家庭负担想来不会轻松到哪去。公务员月收入虽区域间差异较大,但总体来看在当地多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养家糊口没有问题,但要大富大贵却是不大可能。试问按照这位院长的正常工资收入水平,如何养得起两个“家”,担得起两份“情”?也难怪中央巡视组曾指出,多地均有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权色交易问题,有的生活腐化、为情妇经商谋利提供方便,腐败官员80%以上涉及婚外情。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何不以“携情妇”为切入点,主动出击,好好查查这位院长的日常开销是否与收入成正比,是否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经济问题,想来都不会无功而返。

“携情妇公款出游”应该是一封作风“举报信”,而不该是案件审查的“休止符”。一方面,针对黄某的“撤职处分”虽符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包养情人的有规定,但是否撤职以后会不会还有机会“东山再起”,再度任用实在让人心怀忧虑。倒不如扎扎实实的再来一个“行政降级”,进一步提升处罚的威慑力。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对一些苗头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不纵容、不漠视,不让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不但要重视“公德”的考核,更要将“私德”作为考核的重要部分之一,避免因用人不察给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社会信誉度带来损坏。(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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