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是因为喝醉了还是权力醉了?
2015-11-29 10:21:24 来源:汉网

利用职务之便帮人办事,给予关照,收受钱财,这是河池市原副市长黄德意涉嫌受贿罪的真实写照。黄德意在担任凤山县县长、县委书记以及河池市副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2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11月25日,黄德意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在百色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人民网  11月28日)

对于自己的贪污受贿行为,黄德意辩称:“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时接受。他们(指行贿人员)在送给我钱的时候,都没有具体的请求,即使有请求,我也当面拒绝。有时,我是比较委婉地拒绝,让他们自己参加投标等,绝大部分我都没有提供帮助。

酒是个好东西,有的官员调戏强奸后,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悔恨都是酒让我失去了理智;有的官员动手打人后,捶胸顿足的骂都是酒让我冲动……如今,身为副市长的黄德意站在被告席上,也声称收钱是因为喝醉了,意思大概也是酒让我有了贪欲。只要官员们出了事,就把责任往酒身上推,这酒是何其的无辜!这到底是酒醉了还是手里的权力醉了?

有的官员,在岗位上时利欲熏心,胆大包天,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腐、受贿,落马后却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找出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奢望能博得同情,逃脱法律的制裁。有声称为父母治病而受贿的,如广东省惠东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有声称被迫受贿的,如南京六合区交通局副局长的徐亚俊;也有称是身边人擅自做主的,如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如今,黄德意又为我们贪腐官员们独创了一种受贿的理由:喝醉了!

在黄德意想来,把受贿的原因往喝醉了一推,似乎就万事大吉,都喝醉了,那自然就不记得了,可惜黄德意忘了,党纪国法可从没有一条说过因为喝醉了就可以受贿。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黄德意竟然辩称“收钱的时候,都没有具体的请求,即使有要求,我多数也没有帮忙。”不知深谙官场之道的黄德意是真傻还是装糊涂:如果不是冲着你手里的权力,谁会请你喝酒,喝醉了给你送钱?什么这些人不请着大街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喝酒送钱?

因此,黄德意所谓的人“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时接受”之类颇有“创意”的自我受贿辩解,实在是巧取豪夺、贪污受贿的漂亮借口。这样的滑稽表演非但得不到人民群众的同情和可怜,相反只会受到嘲笑和唾弃,自取其辱。贪官污吏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自古而然,无论他们如何打扮得花枝招展,如何花言巧语,到头来既伪装和掩护不了自己,也不可能让党纪国法网开一面。

“我喝醉了”实在成不了收钱的借口,与其说是醉了,还不如说是因为权力失控。说到底,还是因为对权力的监督不透明,老约束别人,自个儿不约束自己,以至于恃权放狂。虽然出了那么多贪官,法律也处理了他们,但亡羊后补的牢总不结实,还是有很多人效仿,或者心怀庆幸,最后还是被捉了。黄德意更是最委屈贪官——“喝醉了收钱”,让人痛心疾首。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已故陈毅元帅的名言言犹在耳,足够警醒各级官员自我防范堕入贪腐的泥潭。而喝醉了受贿这么动听的理由背后,掩盖了诸多违法乱纪、渎职不公现象,对此不可不一查到底,否则容易成为贪官们自我陶醉的漂亮借口,让更多的官员“喝醉了收钱”。(吴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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