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10时许,交警队夏利国与同事邓某某骑着警用巡逻自行车,行驶至城区双拥路交通银行地段,因遇雨便将闪着警灯的自行车停放在路边。之后,一辆白色小轿车有人下车,一脚将警用巡逻自行车踢倒在地,导致警灯损坏。夏利国和同事立即上前质问,遭谩骂。“三个人完全不解释,上来就是辱骂,并动手对我们两人进行推搡。”见此情形,邓某某拨打110报警求助,夏利国也立即将遇到的情况向单位进行了报告。夏利国说,邵阳市交警支队大祥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安排处警并赶往事发现场。因涉嫌酒驾,大祥大队民警欲将三名当事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但遭到抵制。在后续增援交警的配合下,三人被强行带至大祥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进行协助调查。由于这三人拒绝前往医院进行血检,大祥大队只得从医院请来相关医务人员,在执法办案区进行抽血送检。经警方调查,三名当事人刘友军和杨剑平、许俊明均系邵阳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梅科文表示,刘友军的血检结果显示其属于醉驾。(新浪网 11月30日)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在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一个个数据,一项项法律条款足以说明,酒驾猛于虎。或许有些人会说,自己开车很小心的,不会出什么事情。可是你们想过没有,车子一旦上了路,在路上发生的突发情况谁都不能预料到。酒驾就相当于一颗定时炸弹,时时刻刻都有“爆炸”的危险。
中央多次强调酒驾的危害,更是常常设置关卡严查酒驾醉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从源头切断安全隐患,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平民百姓尚且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但是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公然挑衅法律,知法犯法,不仅没有丝毫悔过之心,还动手殴打执勤交警。笔者不知道这位国家公职人员是觉得自己后台多强硬,还是觉得执法人员就该包庇他的罪行,君主犯法与庶民同罪,对于这种知法犯法的人更不应该姑息,彻底更正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还社会一份宁静祥和之气。(文/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