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狼”不应成为公民的义务
2016-04-06 15:53:40 来源:汉网

近日,一位从外地到北京办事的女士在入住某知名连锁酒店期间,在酒店内被陌生男子跟踪,并被强行拖拽,险些被劫持。4月5日晚,朝阳警方证实此事,并表示,警方目前在调查中。(4月6日 新京报)

事件发生后,各大媒体平台除了报道相关情况和调查进展,还纷纷转载发布“女生实用安全教程”、“遭遇险情如何自救”等“防狼十八式”,同时,对于监控视频中围观住客的冷漠态度也进行了谴责抨击。然而,当我们认真梳理事件过程,首先应该关心的难道不是酒店的安保措施吗?此外,据当事人在微博上的爆料,该酒店房间内不仅有涉黄卡片,而且在派出所还早有卖淫案底,那么理应惩奸除恶、维护公序良识的警方又在哪里?

老祖宗曾说过,“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永远不会遇到意外,而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提高处理意外的能力也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成为一个身兼十八般武艺、能够处理各种应急情况的超人。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各司其职的社会。公民选择独自还是结伴、几点回家、穿什么衣服是他们的权利,而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安全则是警方的义务。警方当然可以发布一些注意事项来提醒公民、提高其安全意识,但这不应该成为公民的义务。正如我们只能提倡,而没有权利要求手无寸铁的纳税人去见义勇为一样,我们也没有权利规定女性该怎样穿衣打扮、该几点回家。

据外媒报道,法国一男子去年在与前女友聊天时,发了一个“手枪”的表情,前女友觉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将其告上法庭。日前,该男子被判囚3个月及罚款1000欧元。我们当然不能这样矫枉过正,但从中我们能看到法律对维护公民生命安全之重视、之坚决。诚然,即使再好的警察也无法完全消灭犯罪,但我们能否真真切切地维护好法律的底线,让有心越过红线的人受到震慑,让敢于越过红线的人真正受到惩罚?

在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当然会有很多社会问题、意外情况的发生,而公民的安全意识固然重要,相关部门谨慎详细制定法律、严肃公正惩处犯罪也不容忽视。当我们转发“防狼十八式”时,不妨也关注下有关部门的“惩狼十八式”,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真正朝着和谐社会迈进。(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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