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公布63号令(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对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明确了准入条件,同时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要参加考试。昨天,多家网约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做好资质审核工作,清理不合格驾驶员。(9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当下,“打车难”是城市居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此时,随着滴滴、优步、神州等网约车平台兴起,网约车以其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等特点,迅速走进人们的生活。网约车的出现,既增加人们的出行方式、减缓出行压力,又能给网约车驾驶员兼职赚家用提供合法途径,符合“分享经济”模式,将闲置资源转换成有效资源,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践行。
由于之前政策对网约车总体方向是“放松管制”,加之互联网技术力量的支撑,网约车获得了“野蛮生长”的机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网约车的安全问题频频曝光,行业乱象丛生。因此,就当前网约车发展现状来看,要在管理上逐渐加大制度供给,加强行业监管。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网约车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符合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从实际来看,新规引入考试模式,同时对人、对车都提出了准入门槛,让乘客更有安全感。此外,规定对网约车平台也做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改变了将网约车纳入到传统出租车这种“旧瓶装新酒”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管好市场这只“无形之手”。
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也要将监管和收益放到同一个高度,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首先应在车主信息方面严格审核,其次对车辆性能、安全性上加以考量,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淘汰机制,用市场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创造品牌效应,赢得人们的青睐和市场的认可。
在鼓励网约车发展和约束行业乱象并行的同时,也要看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仍是解决城镇居民出行问题的核心路径,网约车作为一种个性化消费,只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因此,网约车的发展目标不简单地在于扩大规模和增加收益,而更应注重信用体系的建立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要维持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拼价格、创规模不是长久之计,信用和服务才是。(薛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