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不只是警察一家的事儿
2017-01-09 10:35:53 来源:汉网

针对污染者夜间偷排将夜查工作常态化、借鉴中央环保督查形式对16个区开展环保督查、组建环保警察队伍严厉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奇7日与媒体和市民代表座谈雾霾治理时表示,2017年北京将出台一系列铁腕治霾举措。(1月7日新华社)

治霾形势之严竣刻不容缓。随着近日全国多城市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加上部分学校开始安装空气净化气,社会舆论聚焦于这点上,久久无法散去。但也从中看到了一种可喜的局面,无论是环保部门还是省市在这种持续舆论关注中,都有所行动,从加大治污力度,到此次北京市计划成立环保警察。

如果能够起到治霾作用,成立任何一种机构当然都很有必要,别说一支专业的治霾警察队伍,即使公检法都成立专门的治霾机构社会民众都会赞同。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儿,为何要成立环保警察,成立环保警察就一定能够形成治霾铁腕?

不是大伙爱质疑,而是经过几年狼来了的呼声后,社会民众对于越治越严重的雾霾都快失去了信心。都会不停地追问雾霾到底在哪儿?雾霾该如何治?别以为这种质疑的产生是幼稚,从前段时间各地政府不断购买治霾神器可窥一斑,即使政府部门也不知道雾霾该如何治,或者说采取什么有效的方式去治理,不是吗?

再回到成立环保警察这事儿身上来,难免会让人陷入一种思维,难道各地治霾不力是因为警察出警不及时,或者说其他部门在执法需要警察配合时,警察速度、力度都不够?

当然,能够形成专门力量,充分说明政府对于治霾之高度重视和决心,但 “放着媳妇不用去请保姆”功效如何已经了然于民心。按理,督察环境污染治理应该是环保部门职责,可纵观近年来的各种事件,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或者说执法效果不佳,说明了啥?不是各地没有专门的治霾警察,而是“心思”没有真正放在治理环境污染上。

无论是治霾还是环保问题上,不能再让环保部门孤军作战应该成为全社会共识。环保执法本就有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之所以执法力度不够、不到位,关键的原因还是出在政府上层建筑上,无论是关停污染企业还是治理机动车废排,还是与平民百姓息息相关的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烧秸秆问题的整治,政府重视了,一碗水端平了,百姓还会不理解、不支持?

因此,成立环保警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不能以表治雾霾之决心乱重复设置机构、病急乱投医,而应该真真切切急百姓之所急、解百姓之所困,用实际行动来祛除围绕在百姓心头的霾才行。(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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