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洗白成作家,真是“作”到家了!
2017-08-15 16:26:49 来源:汉网

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获得“安徽文学奖”,发表作品200多万字……颇具才气的刘永彪在许多文学爱好者眼里,是文学创作的名家。可如今,刘永彪的作家身份有了颠覆性的变化——一起致4人死亡特大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8月14日,记者从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已被刑拘的刘永彪对22年前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53岁的刘永彪是安徽省南陵县人,今年8月11日凌晨在家中被警方抓获。现场视频显示,他当时没有反抗,而是说:“我在这里等你们到现在。”(8月14日澎湃新闻网)

“杀人犯”“作家”,常人很少会同时想到这两种“风牛马不相及”的人,但刘永彪不仅想到,而且做到,实现了由“杀人犯”转向“作家”的华丽转身。作为一个“非常人”,杀人犯兼作家刘永彪真是“作”到家了。

“作”死他人。22年前,在浙江湖州晟舍村马路边的一家小旅馆内,发生一起命案,4人被杀害:老板闵某、老板娘钱某、老板的孙子及旅客于某。其中闵某、于某死于旅馆的203房间,钱某及其孙子死于202房间。4名受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手段残忍。警方经过调查和审讯后认为,22年前发生在湖州织里的抢劫杀人案,是刘永彪与同村村民汪某明所为。“两名嫌疑人当年家里都比较穷,其中一人在湖州这边打过两年工,觉得这里的服装老板有钱。”湖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沈连江介绍,刘、汪两人作案前“有预谋”,“就是来抢钱的。”

因为“穷”,就去“抢”,就去“杀”,而且一杀就是四人,连小孩都不放过,杀完一个房间,再杀到另一个房间,且手段残忍,直接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如此“有预谋、有组织”地抢劫杀人,完全是禽兽行径!

“作”活自己。刘永彪杀人时31岁,那时候,他已经在文学领域崭露头角。1994年他在知名文学期刊《清明》上发表短篇小说《青春情怀》,成为南陵县第一个在该期刊发表小说的作者。杀人后,刘永彪的“文学成就”越来越来辉煌。2005年,他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这给他带来了极大声誉——荣获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此奖项被业界称为“安徽文学奖”,是安徽省最权威的文学类评奖。刘永彪成为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该奖的农民作家。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电影剧本《门与窗》以及28万字长篇小说《难言之隐》。公开资料显示,刘永彪已发表文学作品200多万字,并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刘永彪2015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曾以为写作是高尚的事情而写得投入,曾以为写作是终身追求而写得痛苦,现以为写作是超越的事情而愉悦地写作。不为别的,只因个性偶然的需要。”也就是说,刘永彪通过“作死”他人,更好地“作活”自己,他完全没有因为杀人而感到“痛苦”,相反,他“愉悦地写作”,甚至把杀人经历当作取之不尽的“写作源泉”,让他“乐此不彼”!

“作”弄社会。今年8月11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刘永彪的家中将其抓获。现场视频显示,被带走时,刘永彪并没有反抗,他说了一句:“我在这里等你们到现在。”当晚带走刘永彪时,他交出一封还没来得及给妻子的信,信中说:“我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

“我在这里等你们到现在”“我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听起来还是有点“良心”的,但实际上仍是“作”。试问,如果他真的为杀人而感到痛苦、折磨,为什么在杀人后的22年里都没有去自首?如果没有被抓获,想必是要“一直等到下辈子”吧。如果他真的为杀人而感到痛苦、折磨,又怎么有脸面去领那么多的奖项,又怎么会没心没肺地“愉悦写作”?

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逍遥法外22年,已经是对法律的嘲弄。而在杀人后还堂而皇之地当作家,甚至最后被捕时,还要惺惺作态,伪装良善,如此泯灭人性、厚颜无耻之禽兽败类,岂能容他继续“作”下去?

“不作死就不会死”,杀人犯刘永彪该当何罪,相信法律会给社会一个公正的答案。但媒体也要擦亮眼睛,别去有意无意地宣扬一个杀人犯的伪善,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亵渎,对群众的愚弄。(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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