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方可“围剿”传销组织
2017-08-15 16:24:03 来源:汉网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8月14日新华网)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传销组织“魔爪”伸向大学生,大学生因传销“溺亡”事件也层出不穷,引起社会关注。

大学生不知道传销吗?不知道传销的危害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么,为何大学生成为传销组织“亲睐”的群体?这就要从传销的手段谈起。现代传销的“精绝”之处,在于精准定位、靶向“用药”。招聘大学生就业是传销组织惯用伎俩,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状,让其迫切需要找到“高大上”的工作,帮助他们“改变命运”。作为社会经验为零的“小白”,很难区分伪装精妙的传销骗局。

然而,法律层面打击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低,也助长了传销气焰。在刑法修正案七中,我国首次加入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但需要指出的是,该罪名仅对组织者、领导者进行处罚,对参加者不予刑事处罚。然而在实际的传销诱骗活动中,一般的参加者往往都深度参与了活动,比如非法拘禁等等,这些做法直接诱导新成员陷入传销之中,但对此的打击并不足够。

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部门间传销信息互通会商制度,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给予传销组织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共同“围剿”传销组织。

无论是对于家庭这种基本社会单位,还是一座城市、一个社会,传销都是危害无穷。要想让大学生彻底摆脱传销组织,除了政府加大整治力度之外,司法部门还需加大传销违法处罚力度,家庭对子女进行教育引导,社会给予大学生更加宽松、公平的就业、创业土壤,增加底层上升空间。只有全社会形成“围剿”氛围,公众不在妄想“天上掉馅饼”,才能彻底铲除传销违法组织。(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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