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减分劵”或值得一试
2017-08-15 16:25:51 来源:汉网

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查实后除获得微信红包奖励外,视违法情形差异还能获得交通违章“减分券”,在举报人交通违法时可以抵扣。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的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引发争议。(8月13日《新京报》)

“发现机动车违法行为,市民可以通过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电话、现场举报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成功的,交警部门将以微信红包、交通安全教育"减分券"的形式予以奖励,激发群众参与交通道路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台州交警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同时,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周内已接到有效举报82起,送出的“减分券”最高为3分。

一枚“炸弹”瞬间引爆网络评论区,有质疑之声、有谩骂之声,群众怎么就能够“执法”群众了,这样的“减分劵”就合法吗,这让无车、无本族怎么想?这也太不正常了。在网友的心中,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创新”之举简直就是异想天开,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诚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把违章“减分劵”作为奖品发放给举报者,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没有可用的法律行文规定进行解释说明。从执法的角度来讲,群众作为被执法的一类群体,本身就没有执法权,而他们拍摄的图像,并不能作为处理交通违法的依据。从公平的角度来讲,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减分券”显然会派得上“大用场”,但对于那些无车族和无驾驶证的群众来说,“减分券”的意义又在哪里?这对他们显然有失公平与合理。这些似乎都在努力说服我们,违章“减分劵”必然“英年早逝”。

那么,违章“减分劵”就当真没有存在的必要吗?未必。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章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公众监督,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减轻交通执法压力,减少违章乱象,并借此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群众确实没有执法权,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现场举报等方式实名举报,可以简单地认为仅仅是行使自己举报权利而已,并没有行使任何执法权,所以并不存在“不合法”之说。

同时对于无车、无本族来说,如果有失公平、合理,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对眼前的违章行为置之不理。如果一旦他们愿意进行举报的时候,就说明他们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会让自己吃亏,反而会因为自己维护了整座城市的交通环境秩序,保护了大家的生活环境而感到高兴。因此,也不存在有失公平与合理之说。

前几年,高速公路交警鼓励群众对高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举报,同样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抨击和质疑,但久而久之,如今却在各地高速公路铺展开来。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身上,但只请看清一点,群众在举报他人的同时,也会在无意中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一种无形的警示教育力量,比驾校里学习的知识更具实践性,要争做习近平总书记心目中的“做改革创新的优等生”。因此,交通违章“减分劵”的创新之举,或值得一试。(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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