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被禁”让医药代表回归本质
2017-10-10 17:55:29 来源:汉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指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10月9日中国新闻网)

医药代表,对于医疗机构、医疗市场而言,并不陌生。医药代表这一角色最早是1988年由南方一家合资药企引进,一开始主要是负责药品咨询和推广,是医院医生和药企之间的沟通桥梁。随着市场竞争逐渐激烈,医药代表逐渐需要承担起药品销售的任务,医药代表及其背后的药品流通和高药价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医药代表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其“人才结构”也是参差不齐,有的没有经历过专业培训,有的不具备学术背景,有的拼“拼脸”、靠“公关”,使得医药领域混乱不堪,形成行业畸形,尤其是在中国相继因为葛兰素史克、央视新闻调查节目《高回扣下的高药价》等事件之后,医药代表的“唯利是图”形象浮出明面,医药代表这一行业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医药代表市场之所以变得“混乱不堪”,与现行的医药体制不可分割。医药市场竞争激烈,医药代表承担着巨大的任务压力,加上药品市场、医疗机构、医生等监管疏漏,让医药代表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侥幸心理,不得不“铤而走险”“唯利是图”。

意见出台等于掐住了行业的脖子,让违法违规的医药代表“难以呼吸”。在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可以有效肃清行业风气,有利于行业公平竞争,规范药品市场,让医药代表回归提供药物咨询的本质。

但是,整顿医药代表混沌局面,除了政策的可行性之外,还需要铲除医药代表的“侥幸心理”,让政策的“落地开花”。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应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努力扭转公众认知,发挥医药代表对医药行业的积极作用,顺应行业健康发展需求。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法律约束性,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坚决惩处医药领域“潜规则”现象。(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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