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背还古长城砖,文物保护需要法律和大众
2017-10-27 16:21:49 来源:汉网

10月23日,山西大同古长城脚下,年过七旬的任庄海背着两块沉重的长城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上老城墙。50多年前,任庄海和刘悦参与了拆毁长城,用城砖砌起了自家的房子和院墙。“年轻时候不觉得,越老越后悔。”任庄海说,他决定用余生去“还债”,把拆下来的砖再还回去。(湖北日报10月26日)

七旬老人将50多年前拆下的长城砖送还回去的举动,不仅是个人对于过去错误行为的更正,更是对于长城保护的积极行动。这种知错能改的精神和保护文物的意识值得我们学习和肯定。

长城被破坏原因主要是早期人们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淡薄。国家没有正确引导人们形成保护文物的意识,导致文物破坏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室外保护措施不完善的状态下,文物受到自然环境的严重腐蚀,再加上国家对于受损文物修复不到位,人们在参观过程中没有给予重视保护,导致文物受到自然和人为的双重破坏。

长城得到重视说明社会大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正在增强和觉醒。随着国家对文物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人们也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文化遗迹,我们可以更深刻的了解历史,更生动的铭记历史,警示我们历史不能被遗忘,作为中华炎黄子孙应该继承和发扬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

长城保护需要国家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随着《长城保护条例》深入人心,人们意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以及破坏文物的可耻。法律法规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强后盾,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任何损坏文物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这是从制度层面为文物保护提供了依据。

长城保护不仅需要国家的法律规范,而且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参与。法律规范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社会大众应该自觉提高保护意识,将保护意识渗透到实际行动中去,在参观文物时要切实做到不破坏,遇到破坏文物现象要及时制止,为文物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思想层面为文物保护提供保障。

长城保护的意识已经觉醒,还有更多的文物需要我们去保护去修复。保护文物一小步,向构建文明社会迈进一大步。(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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