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要当心,别落入非法“套路贷”的圈套
2018-05-17 23:13:46 来源:汉网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今日发布一则消息,杭州一位市民受“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吸引,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作抵押与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结果遭遇“套路贷”,超期21分钟被要求支付违约金1.2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套路贷”就是指不法分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的一种骗局,骗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手段让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倍增,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警方介绍,“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它是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套路贷”大部分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但本质是违法犯罪。

而当“套路贷”的魔爪伸向大学校园,酿成的悲剧更是让人触目惊心。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某贷款20多万,用于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最终在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这样的悲剧还有很多,一边是辨别力较低且经济水平一般的学生,另一边是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由此引发的“裸条借贷”“欠贷自杀”现象层出不穷。

警方提醒,“套路贷”一般有5个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因此,民间借贷一定要当心,牢记警方的提醒和警示,缺钱时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董慧)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