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女子以手机被盗为由,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门阻拦地铁运行,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轨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中国青年网 5月24日)
女子手机被偷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样过激的行为着实令人无法接受。因为乘客扒门影响地铁正常运营的例子早已屡见不鲜,据上海地铁提供的专业数据统计,3号线75%的车门故障来源于车门防夹所引起,如早高峰吊门、扒门,杂物掉落门槛内条等。这样的实例和数据都在表达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规则意识缺失。
规则意识在百度词条的解释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而笔者认为有规则意识的不在少数,但能将意识转化为行动的则相对较少。这也就造成了高铁扒门事件、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被吃事件、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被撞事件等等。
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是要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也要保证公民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在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社会,以任性对抗规则,对违规束手无策,暴露出规则意识在培养和执行两个层面的不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面对违规之举,法律也要有尖利的牙齿。充分发挥法律的效力也是对规则意识形成的良好保障,只有让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更新速度跟上国家社会改革的发展速度,让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们的公共生活需要才能快一步实现现代化目标。
“规不正,不可为圆;矩不正,不可为方。”维护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出行环境,是每一名乘客的权利和义务,营造一个法治理念之上、规则意识先行的公共生活,更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使命。(文/许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