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有市民在洛阳李楼镇拍到:一对姐妹在街边摆摊与城管人员发生了争执。随后,一名城管冲摆摊女子一脚飞踹,又被拖拽到绿化带殴打,被压住双脚的妹妹看姐姐挨打想要施救,却被城管锁喉数分钟之久。(华西都市报 2015年3月31日)
“城管”,一个令人敬畏又让人憎恨的词。城管的全称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等。也就是说,无论谁治理,怎么治理,都要在守法的基础上来管理不文明现象。
可是,在洛阳李楼镇发生的这一幕,却着实令人心寒。先不说这几名城管的做法合不合法,也先不谈他们究竟有没有尽到城管的责任和义务,就说他们打人这件事,几个人高马大的大老爷们欺负两个弱小的女子,这一行为着实令人发指!普通老百姓还明白不能动手打女人的道理呢,怎么几个国家执法人员却不懂了呢?
好多新闻也报道过各地城管因与摊贩起冲突而动手的事,也有城管因为这种事而被处罚的先例,可为什么就是不能成为警醒后人的警钟呢?
城管,代表的不仅是国家执法人员的形象,更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人民应该担起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责任和义务,执法人员应该严于律己,当然,国民的素质也应有所提升。在严格要求他人的同时,也要时常反思自己。(顾红宇)